在多家銀行爆出因為“額度用盡”暫停房貸后,有廣東的業主近日向本報記者反映,此前已經簽訂的8.5折房貸優惠利率也遭遇了銀行的“反價”,要求提高到基準利率后才能排隊放款。
廣東省珠海市華發蔚藍堡的業主胡女士稱,她于今年5月底和廣發銀行簽訂了房屋貸款合同,至今仍未放款。2013年9月中旬突然接到銀行客戶經理電話,被告知由于額度緊張,8.5折的客戶無法放款,如果同意調整到基準利率的話便可放款。
同一樓盤的業主張先生也表示,他在華潤銀行的貸款也遇到了同樣的無法放款和“反價”的情況。
早在2011年初,就出現了因為貸款額度緊張,全國各地多家銀行對房貸的八五折優惠利率的“反價”潮。為化解銀行和客戶的房貸糾紛,銀監會辦公廳于2011年3月發布的《關于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加強風險管理的通知》中就明確了,已簽訂不可撤銷的書面合同須按合同發放貸款,借款人已單方在貸款合同上簽字的,原則上應繼續簽訂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執行。但銀行和客戶對此各執一詞。據本報記者了解,目前客戶和銀行簽訂的房屋貸款合同幾乎都是空白合同,并在銀行手里。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李顯冬表示,口頭承諾和貸款合同是預同與本合同的關系。根據合同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對方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預約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合同分歧
胡女士告訴本報記者,她于今年4月在珠海華發蔚藍堡買了一套房子,交完首付后于今年5月底在廣發銀行辦理了貸款手續。當時銀行工作人員口頭承諾的貸款利率是八五折,審批完成后一直等待放款。
直到2013年9月11日,廣發銀行客戶經理電話告知胡女士,“現在有一個特殊的情況,昨天我們收到總行發下來的文件,華發蔚藍堡八五折的客戶,目前為止到下半年年底都沒有額度放款。要放款的話有一個條件就是利率提到基準利率!
胡女士稱,她在7、8月都給銀行打過電話詢問放款情況,7月份時銀行稱:“和開發商有些情況還沒協商好,可能要等到8月!8月底時,銀行的客戶經理還稱:“貸款已經都批下來了,一定會在交樓前統一安排放款的!倍彿亢贤虾炗喌慕环繒r間是2013年11月1日。胡女士擔憂的是,交房時間馬上到了,如果銀行還不放款的話,她就不能按期拿房。
據業主所知,和胡女士情況類似的蔚藍堡業主有二三十戶,貸款的銀行幾乎都是廣發銀行和華潤銀行。胡女士等人認為銀行的“反價行為”對客戶很不公平。
以陳先生為例,他在廣發銀行貸款90萬元,貸款期限30年。如果貸款利率是按照基準利率的八五折,等額本息還款,需要償還本息一共95.3萬元。如果上浮到基準利率,他需要多支付利息20萬元。
額度告急
但據本報記者了解,目前客戶和銀行簽訂的房屋貸款合同幾乎都在銀行手里,八五折的優惠利率也多是口頭承諾。只有張先生在華潤銀行的辦理的貸款,其貸款同意書上明確了貸款利率是基準下浮15%。也就是說大多數的客戶在5月底簽訂合同的時候,合同的貸款利率都是空白的,還沒有填寫。
對于空白合同,按照前述銀監會的通知,“如銀行已受理并同意借款人的貸款申請,且在個人住房貸款合同面簽過程中,借款人已單方在貸款合同上簽字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確認貸款合同沒有法律瑕疵、收益能夠覆蓋風險、符合貸款條件的前提下,原則上應繼續簽訂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執行!
胡女士等業主表示,雖然銀行要等放款后才能把有銀行簽字蓋章的正式合同給業主,但是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的網簽已經完成,料合同上已經有了銀行的簽字蓋章。
業主在和銀行交涉的過程中,銀行也并未否認此前八五折的承諾。不過交涉的錄音顯示,廣發銀行工作人員稱,貸款審批通過是指銀行同意這筆貸款,合同只是預簽,都是空白的,合同的生效要以放款為準。
銀行方面則表示,按照八五折的優惠利率放款,年底都沒有了額度,明年能不能放下來也是未知。
至于業主稱的利率提高到基準就能立即放款的說法,廣發銀行相關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可能是客戶經理在和客戶溝通的時候沒有解釋清楚。
該人士表示,“由于房貸額度用盡了,我們協調能不能從對公貸款中批一部分額度過來。我們也是詢問客戶是否愿意基準利率,如果愿意再去總行申請看能否申請下來。不是說一下子拿多少額度,要挾客戶要基準利率才能放款!
銀行業的人士對本報記者坦言,也許這股“反價”的風潮還會蔓延到其他城市和銀行。
“現在房貸額度確實緊張,已有多家銀行暫停了房貸。四大行都沒有了優惠的利率,其他小銀行即使之前有現在也很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