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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4 作者:徐明軒/法律工作者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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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農民”不僅侵蝕了村民利益,更損害著公職人員的廉潔性。 今年年初,義烏市委組織部接舉報稱:一些公務員為“當農民”,把戶口遷到農村。原來,他們看中的是農村戶口所附帶的征地補償費、集體經營分紅等利益。目前200多名擁有農村戶口的公務員,被要求從農村遷出戶口;對拒不配合者,先免職再清理其農民身份;今后再出現這種情況,市管干部一律免職。(7月13日新華社電) 按我國的戶籍制度,將戶口落在農村,就意味著成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擁有了村集體所有土地份額,還能享受集體經營成果分紅等經濟權利。像義烏這樣的沿海經濟發達地區,農村戶口的“含金量”很高。一旦把戶口遷入農村,就會分走集體經濟中的一塊蛋糕,擠占了其他村民的利益。 由于城鄉二元制度,農民沒有基本工資,醫療保障體系又長期缺位,直到近年才由于土地增值和國家惠農政策,日子才變得好過起來。相反,公務員則屬于干部編制,一直享受城鎮戶口的種種福利,F在,一些公務員兩頭占便宜,無疑是不公平的。 從報道中看,戶口在農村的公務員大約有兩類。一是戶口一直留在農村的,比如部分上世紀80年代初鄉鎮招聘的干部、村干部考上公務員未遷戶口的。另一部分人則是利用權力把城鎮戶口遷到農村,侵占村民集體利益!皞无r民”不僅侵蝕了村民利益,更在損害著公職人員的廉潔性。 城鎮戶口的普通居民將戶口遷到農村后,就無法享受城鎮社保,而公務員的社保則由國家全額買單。碗里吃的本來就不少,還要把筷子伸到鍋里,享受農村戶口的紅利,自然是不公平中的不公平。公務員本該為社會公平做出表率,絕不能利用自己分粥人的身份謀私利。 義烏的“偽農民”問題并非個例,在浙江全省乃至整個東部發達地區并不鮮見。因此,果斷、迅速解決公務員中的“偽農民”問題,向既得利益者開刀,才能為政府的廉潔公信加分,促進社會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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