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賺1萬億是什么概念?建立于上世紀90年代初期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發展近二十年,也不過8000億元的規模。 財政部在去年年底下發通知,規定從2011年起,央企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統一上調5%,由10%、5%、0三檔調整為15%、10%、5%與0四檔。通知甫出,引發市場的廣泛關注。 央企分紅這個話題之所以撩撥起人們的神經與引發如此廣泛而熱烈的討論,源于以下兩個原因。首先是央企獨特的行業與市場地位,尤其是其“全民所有制”身份因而在“理論上”與每一位公民利益切身相關的獨特性質。 全民所有,理論上說,每一個中國公民都是股東,企業的收益屬于全體人民。只是這個所有權分別由國資委與財政部代理行使(國資委代行了所有權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全部權力,本應分給股東的紅利由財政部代理收取與代理使用)。 央企分紅被廣泛關注的另一個原因,是上繳紅利比例一直過低的問題,與大部分央企所處的壟斷性的行業與市場地位并不相稱。 多年來,我國在國有企業利潤分配方面的制度性安排是將利潤留存在企業,以繼續支持國有企業發展壯大(所謂蛋糕做大的問題)。今天,大多數央企已經成為行業龍頭與“超級強人”,如煙草、石油石化、電信、電力、鋼鐵、交通運輸等,這些行業中的眾多企業,或因行業壟斷、或因規模集約效應,每年創造出巨額的利潤與現金流,已經完全有能力向股東進行更多回報(蛋糕做大后的分配問題)。而有些壟斷行業,從社會財富再分配與全社會資產戰略配置各個方面來看,甚至有理由要求其上繳大部分甚至是全部的利潤。但目前即便是經過此次調整,央企上繳紅利的最高比例也只是15%。 就收益而言,2009年央企利潤為7977.5億元,2010年央企利潤也將超過萬億。一年賺1萬億是什么概念?建立于上世紀90年代初期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其資產規模經歷近二十年的發展之后,目前也只不過8000億元的規模。 而相對于央企上繳利潤比例問題,市場更關注的一個焦點是央企紅利的使用方向。有人認為,作為國有企業中資產規模最大、資產質量最好、盈利能力最強、產權最為清晰的央企,在利潤分配中應該真正做到紅利“全民所有”。筆者認為,當前可以做到的,是在央企上繳資金的使用方面,應該明確紅利所得資金“?顚S谩庇谔嵘窀@挠猛,比如充實社;,改善低收入者的民生困境,解決特定社會群體與個人的特定需求(如建立貧困者的特殊疾病的醫療、教育救助基金)等。建立與完善各類以國家財政為后盾、以國有企業紅利為補充的多層次的社會保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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