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節,各地難免因為燃放煙花爆竹而發生火災或傷亡事故,由此,每年人們也就是否應該禁放煙花爆竹展開討論。兔年春節,關于是否禁放的論戰似乎顯得更為激烈,因為今年的確因為燃放煙花爆竹,許多城市出了事,并且損失巨大。
今年兔年剛過20分鐘,沈陽皇朝萬鑫國際大廈即因燃放煙花而起火,最終這座152米高的大廈被燒通了天,損失30億元;除夕零時至大年初一14時,北京市因燃放煙花爆竹致傷223人,死亡2人……
各地因燃放煙花爆竹而發生火災和傷亡事故的數據不斷傳來,確實讓人揪心,好端端的人和財產如此離去,真讓我們深感痛惜!為了燃放煙花爆竹,圖一個熱鬧,卻鬧出了人命,到底值不值得?
其實,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的時候,我們許多城市都頒布了禁放令,禁止在城市里燃放煙花,但這也帶來了一大弊端,就是中國人傳統的年味和民俗受到了破壞,市民們很有意見,媒體也紛紛呼吁“解禁”。
在民眾和媒體的呼吁下,北京等城市又重新解禁,允許市民在特定的時間等條件下燃放煙花爆竹。然而,眾口難調,事情又在不斷變化。依今年來看,很多市民紛紛反映煙花爆竹非常擾民,滿城盡是花炮聲,攪得市民無法休息,空氣污染加劇,市民意見很大。
有北京市民詩作為證:逢過春節心膽顫,京城花炮炸破天,硝煙彌漫屑滿地,噪音環境重污染。連連數日難安眠,如此遭罪難過年,無心吃喝無心樂,身心疲憊心里煩。民俗陳舊應改變,解禁百害白燒錢!禁放百利無一害,祥和平安才過年。!
在這種情況下,過去很多呼吁“解禁”的市民也紛紛改變立場,加入“禁放”派。而“主放”派則堅持認為應該尊重民俗和個人權利,并將“燃放煙花爆竹”和“開汽車”相比,“開汽車經常會出現交通事故,為何不禁止開汽車?”他們認為不能因噎廢食。
筆者以為,燃放煙花爆竹是中國人過年重要的傳統習俗,應該予以尊重和保留,不可予以“禁止”,這也是被實踐證明過的正確結論。但城市管理者也不應無視火災和傷亡事故的頻繁發生,應該加強管理,多管齊下,將火災和傷亡事故降低到最低,并充分考慮到各個市民群體的訴求,特別是老年人的訴求,維護一個健康、良好、有序的燃放秩序。
首先,應該從源頭上加大治理。政府監管部門應該協同煙花爆竹行業協會調整煙花爆竹的生產標準,降低和控制火藥當量,堅決打擊偽劣、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今年之所以出現很多起惡性傷亡事故,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煙花爆竹火藥過量和偽劣產品惹得禍。
其次,應該嚴格規定和執行煙花爆竹的燃放地點和時間。對于人口密集的城市商業區和居住小區,政府管理者應該嚴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但可以在城市里劃出廣場、公園等特殊燃放地點,實行專人的監管負責制,并實行規定時間制,過時不允許燃放,否則給予嚴格的處罰,以保證一個健康、有序的燃放秩序。
總之,在燃放煙花爆竹問題上,政府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政府只有做到權衡不同市民群體的訴求,充分考慮到城市安全、有序等諸多因素,出臺關于燃放煙花爆竹的具體細則,提高管理水平并嚴格執行,才能既保障公民權利和民族民俗,又將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降低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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