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4月12日的《人民日報》報道,目前國務院房地產調控專項督察小組陸續出發,前往16個省市對各地保障房建設和房地產調控進行監督?梢钥吹,正如國土部副部長贠小蘇所言“中央認為住房問題已影響全局,必須解決”,這種調控決心的背后,應該說隱含了影響政策制定的幾種動力。 首先,1998年的改革使得住房走向了市場,進入21世紀之后,房價的上漲開始逐漸超出了公眾的想象。目前,對于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來說,房價變化對其實質影響并不大,但是對中等收入者的沖擊最大,這對社會穩定產生了深遠的短期和長期沖擊。 其次,1998年以后,在住房分配市場化、住房二級市場 、住房稅收、住房信貸和經濟適用住房等一系列政策的綜合作用之下,房地產業連續4年保持了快速發展。在此過程中,“經營城市”成為主流,出現了過度的土地出讓與開發,商品房價格和土地價格畸形上漲。受上世紀90年代的海南房地產泡沫、日本房地產泡沫破裂的影響,房地產“降溫”思路自2002年8月就開始展開。2007年的美國次貸危機演變為全球危機,也是發端于房地產的問題,更使得房地產導致經濟金融危機的擔心不斷被放大。 第三,1978年以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系,以1994年分稅制改革為分水嶺,產生了一定差異。此前,中央的改革思路是“放權讓利”,擴大地方財權。此后,則是逐漸走向中央財政集權,這種趨勢一直延續到現在。由于沒有穩定的地方稅收入來源,也不能夠發行市政債券,地方政府在財力方面比較被動。而2001年以后,地方政府發現依靠房地產市場繁榮,賣地收入可以作為主要財源,因此逐漸成為房價上漲的主要推動者之一。因此,房地產市場調控,很大程度上也是為了破除地方“土地財政”依賴,使財政收入回到正常軌道上來。 第四,去年以來中央不斷加強房地產調控力度,也是由于對經濟復蘇和增長前景判斷樂觀。例如,在2009年的刺激內需時期,有部門首度強調房地產是“支柱產業”,而到2010年經濟復蘇趨勢明顯滯后,房地產又被定位為影響經濟社會健康的“壞孩子”。由于大家逐漸看到,房地產的無序發展一方面會透支經濟增長潛力,另一方面會影響社會穩定,因此本輪調控的目標是改變1998年確定的房地產全面市場化方向,這應該說符合了住房市場的內在特點,但仍將面臨眾多因素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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