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了嚴密的監管體系,那些球場即使繞得過事先審批,也繞不過事后監管,將違規的幕前幕后人員搞得“人財兩空”,甚至烏紗落地。 國家發改委等十一部委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開展高爾夫球場綜合清理整治工作,并在6月底前,將本地區所有球場名單及違規球場清理整治情況匯總并上報國家發改委。(6月23日《新京報》) 2004年國家下達高爾夫球場禁令以來,全國出現400余家未經正式審批通過的球場,是以前已有球場的近三倍。這么多違規高爾夫球場占用大量耕地、林地,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是到了對其“揮桿”痛擊的時候了。 11家部委的整治陣容浩大,但能否從根本上解決高爾夫球場屢禁不止的問題,還是有不少人存疑。要想避免過去的禁而不止的現象,必須明確整治高爾夫球場的“標準桿”,11家部門執行一個標準,發出一個聲音,不能“各吹各的號,各打各的鑼”。 一是明確審批“標準桿”。這么多高爾夫球場為何能如此野蠻生長,是誰給其頒發了“準生證”?有必要明確,開辦高爾夫球場究竟哪家部門是審批的權威機構,必須符合哪些條件和標準?不要再讓某些球場借體育公園、生態園和綠地項目建設之名蒙混過關。 二是明確收費“標準桿”。究竟需要繳納多少稅費、由哪個部門來征收,都必須有明確的標準,不能這個來收、那個來免,收多收少無人把關,導致“潛規則”大行其道。 三是明確處罰“標準桿”。一些高爾夫球場之所以能明目張膽地大建快上,一是違規成本太低,即使事后有監管、有處罰,也無傷筋骨。二是部分監管部門習慣于“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如果制定一個統一執行的違規處罰標準,而且指定權威部門執行,或許可以避免“地方保護主義”。 建立了嚴密的監管體系,那些球場即使繞得過事先審批,也繞不過事后監管,將違規的幕前幕后人員搞得“人財兩空”,甚至烏紗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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