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區門口的街邊菜攤又被取締了。近日,為迎接文明城市衛生檢查,這條街道兩側樓房的墻被涂上了漂亮的圖案,“礙事”的菜攤拆掉了,街道比以前敞亮了許多?墒,小區上千戶居民的買菜又成了問題。 實際上,這個菜攤已經被取締過一次了。去年,小區危樓改造,這個菜攤原先緊挨著一棟舊樓的外墻。樓房要維修,小攤只得拆除。事后,原處種上了整齊的綠籬,小攤沒了生存之地。當然,小區有需求,菜攤就少不了。很快,小菜販換了個地方,重新支起了棚子,青菜、蘿卜、土豆……照樣賣得紅火。而今,小菜攤遭遇衛生檢查,又得停業了。 這些年,城市面貌日新月異,社區廣場、街心花園越建越多,小區越來越漂亮,可是,老百姓“買菜難”的問題卻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在環境治理、文明建設等口號下,原本就“隱蔽”在樓后、街角的小菜攤動輒被取締、清理,居民買菜,只能到超市、商場。這不僅離家較遠,而且價格偏高,新鮮度也大打折扣。當然,城市里也有一些蔬菜批發市場,但一般處在城鄉結合部,只能在周末、節假日等時間集中采購,應付日常生活,“遠水解不了近渴”。 買菜成了“老大難”,說到底,還是經營網點的數量不足。根據相關規定,新建小區都有配套菜場等規劃,但大都交給開發商管理、建設。長期以來,開發商受利益驅使,對規劃中的配套設施,真正兌現的寥寥無幾。比如,有報道稱,在廣州珠江新城,這個常住人口超過10萬、就業人口超過20萬的廣州“心臟”,原本規劃了10多處菜場,但直到去年,只落實了兩處。這怎么能滿足居民需求? 而在一些老舊的小區,由于原本就缺少菜場規劃,游走攤販就成了小區蔬菜的主要供應商。這些小販生存在社區邊緣,隨時都可能被攆走,居民生活的便利性難以保障,生活質量深受影響。 蔬菜是品種多、消費量大的生鮮食品,就近得到服務是便民的基本要求。滿足百姓蔬菜消費需求,不能一股腦兒把菜場搬進超市,而應因地制宜,靈活采取多種形式。 首先,在新建小區,應嚴格落實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對菜場等這類公益性配套,不能完全交給開發商,政府要嚴格督辦,抓好落實。其次,在一些老舊社區,可由街道、居委會和業主共同協商,適當引入規范菜場,讓游走攤販固定下來,為居民提供長期服務。城管等不應一味對小商販搞簡單的打擊清理,而是根據實際需求,進行適當的規范管理和疏導,允許多種形式的經營合法存在。 買菜何時不再成為“老大難”,表面看是解決居民的生活需求問題,實際上也是城市管理者對宜居的認識問題。漂亮的市容是宜居,便利的生活更是宜居。一座真正宜居的城市,理應給菜場、便民店等公共服務設施充分的重視,給小商販、小攤點足夠的生存空間。人們的生活更便利,城市才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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