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中為什么屢屢發生“只買貴的,不買對的”現象?近來的幾起事件正不斷給出答案。面對供貨商實名舉報,有政府部門稱“買貴”是為了花完預算。記者調查發現,高價采購還有市場背景,即政府采購的產品本來定價就高。配置、功能相同或類似的電腦等電子產品,一旦被供貨商貼上“專供政府采購”的標簽,立馬身價大漲。 不管是“買高不買低”,還是“買的就是貴的”,一些政府部門在采購中成了冤大頭,頗有“周瑜打黃蓋”的意味。有“專供”必有“專求”,這固然不能排除一些供貨商設置價格陷阱牟取暴利的可能,但根源還在于政府采購本身出了問題。 試想,公職人員自己買電腦這樣的電子產品,多半會問問行情、看看價格,盡量買到既實惠又好用的產品,畢竟花的是自家的錢。而在政府采購中卻出現了揮金如土的敗家子,這不僅因為花的是納稅人的錢,更因為對花錢者缺乏有效的監管。 打著“專供”幌子就能賣高價,或因為招投標制度沒有得到嚴格執行,加上“懶政”思維下的怕麻煩、圖省事,給了高價產品進入甚至獨霸采購目錄的機會;或因為供貨方式不合理,有專家指出,目前普遍存在的協議供貨容易出現競爭性不足,難以形成合理價格和集中監管;或因為存在幕后利益交換,“專供”高價產品使公共利益受損,卻很可能通過暗箱操作、回扣賄賂等方式在一些商家和采購人員之間進行非法利益分成,把靡費的公帑偷偷塞進私人腰包。 之所以會出現這些情況,關鍵不在于采購制度不完善,而在于目前的監管機制難以真正發力。事實上,在采購過程中,一些政府部門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不僅在預算編制、產品中標、價格監控等環節自主權過大,還因為采購信息不透明、監督機構不作為、問責制度缺失等原因,給了采購者“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的隨意性和自由度,使充分競爭、價格控制等一系列制度在執行時失靈,從而為各種不當利益的侵襲打開了縫隙,這才是政府采購亂象層出不窮的根源所在。 因此,治理“專供采購”,需要改革監管模式,堵住監管漏洞,對政府部門的采購權力形成有效規范和制約。比如,在各采購環節設置問責條款,在監督力量上引進社會監督,在價格博弈上依靠市場競爭,在信息公開上推行陽光采購。當納稅人的錢受到制度與法治力量的切實看護,每一分花出去的錢才會真正有道理、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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