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北京師范大學發布報告稱,鑒于公司的實際業績,中石油高管薪酬存在嚴重的激勵過度。報告顯示,2011年中石油高管人均薪酬是110.022萬。報告稱,國企的高營業收入更多來自壟斷優勢,所以不能以企業名義業績為依據,而應該按照實際企業業績評價高管薪酬。 中石油高管人均薪酬過百萬,媒體稱他們是“激勵過度”。確實是激勵過度了,給國企打工當然應給薪酬,這樣才能激勵員工努力工作,創造效益?蛇@種激勵,應該是“做了多少努力就給多少薪水”,如果所給的薪酬遠遠高出其付出,那就屬于過度激勵。其實不僅是中石油,國有企業高管的薪水,普遍存在著過度激勵的問題。 喬布斯、比爾·蓋茨拿幾個億的年薪,都不會有人有意見——因為,一方面企業是他們私有的,他們掌握著年薪多少的決定權;更重要的是企業利潤是他們的天賦和能力帶來的,他們在自己的企業中不可替代,配得上那高薪?蓢笫菄业,利潤是壟斷帶來的,高管們憑什么拿高薪呢? 巧合的是,今天國資委發布了一條消息,稱“石油石化電網通信向公益型國企改革”。 公益取向,確實是應有的國企改革方向,國企確實應該是公益的,不能以營利為目的。我覺得,公益型的國企,還應該有一個重要的特征,就是企業高管的收入不能高,這種公益性,也要體現在高管的薪水上,經營和管理國企,干的是公益事業,公益事業能拿百萬的薪水嗎?一方面高管拿著天價的、與其貢獻不相稱的年薪,一方面卻又宣稱自己是公益性的,這是無法說服國企的真正所有者——全體國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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