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報道,未來國企改革會逐漸形成兩種不同類型:公益型國企和競爭型國企。這是國資委副主任邵寧在“2011中國企業領袖年會”上披露的。 據邵寧解釋,“在中央層面包括如石油石化、電網、通信服務等領域的企業,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氣、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業”將納入公益型國企。 國企改革有了比較明晰的路徑,其改革方向確定是明智的,也頗具必要性。從道理上講,國有企業資產屬于全體人民,國企利潤應讓人民分享,國企越是發展壯大,百姓越是從中收益。然而現實是,改革開放30多年,許多壟斷國企從當初的“小苗”變成了“大樹”,但人民還沒有從中同步同比例受益。 何以如此?根本原因是壟斷國企以企業利益最大化為宗旨,公益屬性至少在這一階段沒有得到彰顯。當中國經濟邁入中上等發達國家,無論中央國企還是地方國企都不再孱弱,普遍長成“大樹”的背景下,實施新一輪國企改革,將部分與公眾利益和社會服務息息相關的國企改造成公益型,可稱對癥下藥,時不我待,迫在眉睫,應加大力度,盡快實施。 筆者淺見,公益型國企改革既要惠民,又要防止吃“大鍋飯”;菝袷菄蠊嫘缘木、特色和根本屬性,這就必須改變目前不少國企過分追逐獲利,對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產品與服務,政府要定價、限價,企業只許微利經營,國企政策性虧損,財政給予補貼。據報道,今年前11月,中國財政收入9.7萬億元,增長26.8%,應當說目前無論中央財政還是地方財政都具備補貼公共產品與服務的能力。 但是,國企公益性不等于不盈利、不競爭、不搞成本核算,完全躺在國家錢袋子上吃“大鍋飯”,那豈不回到了過去計劃經濟年代?此路不通。如何防范可能發生的公益性國企“大鍋飯”回潮?筆者認為,一要對公益型國企的高工資、高福利進行必要限制,二要實行嚴格、細致的成本核算,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杜絕鋪張浪費,預防和堅決杜絕“成本成了筐,啥都往里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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