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方面近期多次強調房地產市場調控要堅持調控政策不動搖,促進房價合理回歸,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分析人士認為,在繼續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抑制投機需求的同時,要注重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加快中長期制度建設,以房產稅等財稅措施逐漸替代限購、限貸、限價等行政調控措施。 新一輪房地產調控實施以來,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調控措施已初見成效。從長遠來看,如何繼續鞏固房價調控成果仍值得關注。在強有力的調控措施下,今年全國商品房價格可能呈現微弱的同比正增長,這與房價合理回歸仍有一定距離。 同時,明年經濟增長環境與今年明顯不同。未來一段時間,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速可能繼續下滑,房地產調控可能對整個宏觀經濟增長產生一定下行壓力。同時,宏觀政策的預調微調也會對房地產業的產業環境產生直接影響,而在明年這二者的相互影響將趨復雜,不確定性增大。此外,今年以來“限購”疊加“限貸”的市場 “殺傷力”相當大,不乏部分剛需購房者被“誤傷”。在此背景下,實現房地產調控“有保有壓”,加快中長期制度建設,避免過多行政干預的任務日益緊迫。 具體而言,明年房地產調控應繼續嚴格抑制投機性需求。比如,落實地方政府對房價調控的責任;督促各地出臺新的年度房價調控目標;加快推進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出臺相應措施以避免投機需求被擠向三四線城市,嚴厲打壓騙購騙貸等投機行為。 同時,應加大對首次置業的、剛性需求等購房人群購房支持力度,使其在房價逐步回落的同時能有購房資格和支付能力。就限購政策而言,可深入各地展開實際調研,深入傾聽剛需人群聲音。在限購政策不退出的前提下,對限購政策中的具體年限、范圍、力度等進行有針對性調整。就限貸政策而言,對首套置業及合理的改善性需求應有所調整,可適當降低剛需購房者購房成本,保障其住房支付能力。 更重要的是,房地產中長期調控政策應加快推進。如研究以房產稅等財稅措施逐漸替代限購、限貸、限價等行政調控措施。應逐步建立和完善房地產市場監測評估引導機制,把真實的市場信息告訴房地產開發企業、購房者、投資者,引導各方做出理性的投資判斷和市場預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