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一月份全國信貸投放總量數據很快就要出爐,是否破萬的爭論也將就此平息。無論最終信貸數據如何,可以肯定的是,一月份全國金融機構信貸投放總量不太可能重現2009年同期天量的情形。進而言之,當前金融機構信貸投放能力可能被過高估計。 “早投放、早受益”是近幾年來金融機構信貸投放時間安排上的一個顯著特點。根據現行會計制度對當期經營利潤確認的原則,以及金融機構激勵與當期利潤相掛鉤的制度安排,盡早投放,可以最大程度鎖定當期的經營利潤,符合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層的短期最大利益。但顯而易見,這并不符合金融機構自身穩健經營的內在要求。事實上,實體經濟對資金的需求與金融機構信貸投放的期限安排上存在“錯配”。 即使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層依然存在“早投放、早受益”的沖動以及盡力做大信貸規模的主觀愿望,應該看到,這種主觀愿望也會受到客觀因素的嚴重制約。首先,風險顧慮將會抑制金融機構的信貸投放沖動。在現行制度下,不良貸款出現,有關責任人將會被終生追責。即使可以免責,中間過程的相互扯皮、審查也會讓人焦頭爛額,影響到績效兌現。第二,金融機構信貸投放能力受到宏觀經濟面制約。金融機構信貸投放存在順周期特點,在經濟下行背景下,不能對金融機構信貸投放能力過高估計。第三,流動性也會限制金融機構信貸投放能力。2011年,全國金融機構新增人民幣存款9.63萬億元,同比少增2.29萬億元。特別是在國際收支形勢變化導致外匯占款減少的情況下,流動性生成機制出現重大變化,由此也會降低金融機構流動性來源的穩定性,這在一定程度上將抑制金融機構的信貸投放能力。 當然,是否會出現金融機構“惜貸”的情況,現在尚難判斷。不過,金融機構“惜貸”情形在我國并不是新鮮事物。在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造前,金融機構普遍存在“惜貸”情形。當時背景是監管當局嚴控不良率。隨著對金融風險顧慮的加重,今年金融機構會不會出現“惜貸”,對此目前尚難做出明確的判斷;如果真的出現“惜貸”,也不會讓人感到意外。 金融機構順周期經營行為與保持經濟穩定增長的目的存在背離。特別是在維持企業正常經營、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方面,需要金融機構信貸的支持。如果切斷信貸資金來源,則企業經營將面臨困境,金融風險也將浮出水面,并可能會有連鎖反應。這又涉及到個體理性但群體無理性的合成謬誤。綜合來看,需要密切觀察經濟運行態勢,對政策進行動態預調微調。若出現金融機構惜貸情況,需要高度關注,并及時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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