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月27日),歸真堂的董事長邱淑花在接受央視的采訪時,一邊抹著眼淚,一邊叨念著“在我心里面我是一個農民”的樸實話語,全無此前網傳“反對我就是反對國家”的囂張。只可惜,她的淚水如今已如“達芬奇眼淚”那般,絲毫增加不了同情分。
在采訪中,邱淑花言必談“有關部門批準”。事實上,也的確如此,很多時候我們對于歸真堂的批判更多的限于倫理、道德層面:
《野生動物保護法》雖然“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但沒有關于禁止虐待動物的規定,而歸真堂的做法不涉及獵捕和殺害,也就不存在對于這一規定的違反;另一方面,從歸真堂的上市過程來看,
《公司法》、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等關于股票上市的規定中,也沒有明確禁止虐待動物的條款。
但不違法卻并不代表公眾可以認同。從動物倫理出發,越來越多的動物福利倡導者加入到保護黑熊的隊伍中來。即便事態一路發生著變化,簡單的一句“子非熊,焉知熊之痛”,從公眾對于歸真堂的質問,轉變成歸真堂為自己辯駁的辯詞,進而成為阻擋動物權利論的關鍵路障。而今大批獸醫也加入了動物權利論的行列,他們認為動物和人類同樣都擁有復雜的大腦皮層,即使本著用動物為人類謀福利的初衷,也給動物造成太過嚴重的痛苦。但是,“邱淑花們”并不認同。而這場倫理爭辯的結果竟是,雖然在微博、論壇上動物權利論的呼吁者眾多,但羅湖歸真堂門店的店員稱,近期銷量不降反升,因為有消費需求的人“更覺得貨真價實”。這場動物保護的爭論恰如歸真堂的負面營銷,沒花多少錢卻產生了實打實的效益。
在
《反動物虐待法》沒有出臺前,爭論無疑會持續,而現狀則估計難改變。雖說“法律的歸法律,倫理的歸倫理”,但前提是法律的健全。目前已有100多個國家出臺了反虐待動物法案,包括美國的《反虐待動物法案》、《動物福利法案》,英國的《實驗動物法》,瑞典的
《牲畜權利法》等。與此相對,中國僅有一部2009年提出的
《反動物虐待法》專家建議稿,迄今尚未進入立法規劃或立法程序。
近年來,我國圍繞著動物保護的爭論越來越頻繁,這其實是近三十年來中國的動物養殖業和動物保護意識相互沖突的結果,借著“活熊取膽汁”爭論的當口,或許該將3年前的專家建議稿好好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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