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農資的危害性要遠遠高于其他假消費品的危害。購買假農資的損失遠遠超過購買農資的費用。因此,有關部門應更加重視對農資市場的監管工作。農資打假應該“標本兼治、打防結合”,讓假種子、假化肥、假農藥無藏身之地。 一要嚴格監管農資生產企業。公布舉報電話,充分發動群眾參與,舉報無證、無照生產企業;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有證照的農資生產企業,防止個別企業在合法的外衣下生產偽劣農資;徹底清查市場上偽劣農資的來源,從生產源頭上予以取締;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鼓勵媒體監督農資企業,及時曝光生產偽劣農資的企業,遏制造假行為的滋生和發展。 二要全面監管銷售單位。監管部門定期檢查農資經銷單位的進貨單據和憑證,了解所銷售農資是否來自正規渠道,對存有問題的農資要及時核實其來源;建立農資追溯制度,如對農資經營單位實行“一戶一卡一檔”制度,建立農資經營者檔案。經銷企業銷售的每份農資上必須有該企業的標識,方便農民通過標識追溯到銷售企業,進而追溯到生產企業。 三要加大對制售偽劣農資企業的懲罰力度。對于故意制造或銷售偽劣農資的企業,吊銷其從事企業經營活動的資格證并追究刑事責任;對于沒有識別能力而經銷偽劣農資者,責令停業接受相關培訓,提高其識別農資的能力和水平,經培訓合格后,方允許經營農資。 四要普及有關農資方面的科學技術知識。通過媒體或發放宣傳單的方式,向農民公布合法農資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的名單,幫助農民掌握識別合格農資品牌和經銷單位的依據和能力;農業部門、質量監督部門以及農業大學等組織專家技術人員下鄉,為農民講解識別農資真假的方法,提高農民的識別能力;行業管理協會建立專業的農資網站,隨時更新農資企業信息和識別農資方法,為農民獲取豐富的涉農信息提供便利的渠道。 五要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積極作用。由合作社指派專人到農資生產企業采購,既可減少中間環節,防止零售環節造假,又可享受批發價,節省成本。另外,萬一購買到假農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集體維權比單個農民維權更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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