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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4 作者:李允峰(山東高校教師)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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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不分紅或少分紅,無疑讓這些公司的中小投資者成了輸家。而大手筆分紅是不是就能讓投資者變成贏家?我們先看一個例子: 在2011年年報中,紫光華宇推出了每10股轉增10股派發現金股利15元的方案。紫光華宇的分紅方案稱得上大手筆,但該公司除權前的總股本是7400萬股,流通股只有1490萬股,換句話說,分紅金額的75%都進了限售股和大股東的腰包。在股權高度集中、限售股股東和大股東入股成本極其低廉的情況下,即使大比例分紅,中小投資者同樣成不了贏家。 那么,究竟該如何分紅才能有利于中小投資者呢?筆者認為,大比例分紅必須以公司高速成長為前提,最好是股權分散之后以回報投資者為目的的分紅,才能起到回報投資者、鼓勵投資者信心的作用。我們來看看可口可樂是如何通過高分紅來回饋股東的:從1920年開始,公司每年定期為股東分紅,近50年分紅額度連續上升,且是在總股本擴大了幾百倍的前提下,保持了一定的分紅比例。2008到2010年,公司現金分紅總額分別高達35.21億、38億和40.68億美元,占當年凈利潤的比例分別為60%、55%和34%。 實話實說,在A股上市公司眼中,中小投資者享有的是名義上的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而不是真實權利。這句話雖然不中聽,卻是實際情況。而大股東一般享有公司的控制權,再加上信息不對稱,在分紅政策制定過程中,中小投資者在與大股東進行利益博弈時總是處于被動和不利的地位。因此,無論分紅還是不分紅,分配方案總是對上市公司、大股東有利才能行得通。 要改變分不分紅都是中小投資者輸的局面,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提高中小投資者在股市中的地位,賦予其真正意義上的股東權力,讓其使用法律武器約束上市公司;二是提高機構投資者的比例,機構投資者一般注重長期投資,比較關注公司的長遠發展,具有參與公司治理的積極性和動力。眾多機構投資者的入市有助于公司股權結構的多元化,對原有股東形成代理權競爭的壓力,從而改變上市公司原有的股權結構。 筆者期待分紅不分紅都是投資者贏的市場能夠早日形成,更期待國內股市早日誕生我們自己的可口可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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