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監管部門三番五次提及A股市場藍籌股的投資價值,并認為市場嚴重低估了藍籌股,建議投資者樹立價值投資理念,尋找有價值的藍籌股。但是,什么是藍籌股?哪些公司是藍籌股?滬深300是藍籌股嗎?
美國證券交易所網站對藍籌股的定義是:以其產品或服務的品質和超越經濟景氣好壞的盈利能力和盈利可靠性而贏得全國聲譽的企業的股票。顯然,從概念來看,大公司的股票不一定是藍籌股,如果其主要盈利是靠壟斷而獲益,而且其名聲又備受爭議,雖然是最賺錢的大企業,但其產品和服務品質遠未遙遙領先,只是靠制度圈養來“躺著賺錢”。所以,很多國人誤把滬深300成份股判定為藍籌股,而其實滬深300只是指數里的權重股,僅僅只是一些所謂的大公司,是構成藍籌股概念的一個因素,但不是必然和惟一因素,且滬深300中幾乎都是國企央企,他們壟斷性地占據了社會資金、資源等產業鏈上游的一些關鍵性產業和市場,而利潤高低、產品質量和服務效率卻很少接受市場來衡量,因此目前的滬深300成份股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藍籌股。正是由于概念的混淆,使得監管部門常常發出一些錯誤的市場信號,讓很多人躍躍欲試。比如,在監管部門頻頻對藍籌股喊話之后,市場中很多人就開始尋找藍籌股的蹤跡,有些機構甚至以此來忽悠股民基民。
而除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藍籌股之外,中國股市價值發現的功能已經缺失,退市制度的缺失,以及不合理的發行制度導致一二級市場利益嚴重割裂,很多企業的價值過早地被一級市場提前超額攫取,導致二級市場的股票和股價成為“行尸走肉”。當然投資者之所以對這些所謂的“好公司”不買賬,還有一個很關鍵的因素就是A股市場“鐵公雞”太多,分紅比例太低,導致投資者很難獲取理論上的股息率。當務之急,監管部門要做的事情應該是營造一個健康健全、法制化、真正市場化的A股市場環境,只有市場環境改善之后,上市公司質量好了,價值投資自然就會形成,藍籌股也就自然涌現了出來。
因此,當前除了盡快改革和協調一二級市場利益割裂等問題之外,還得盡快完善上市公司的分紅回報機制,讓二級市場先具備價值投資的基本條件,只有這樣投資者才敢于長期投資。
郭樹清上任證監會主席以來,一直強調提高A股市場的分紅回報比例,確實出現了一些明顯的變化和改善。比如2011年的分紅比例開始高于2010年,2011年在納入統計的2353家上市公司中,有1647家公司進行了不同形式的分紅,占比高達70%,比2010年提升了將近5個百分點;而2010年既不分紅也不送股的“鐵公雞”高達798家,其中5年內從未進行過分紅的個股高達414家,在2175家上市公司中占很高的比重。雖然目前出現了一些積極的變化,分紅比例仍然偏低,有些公司迫于證監會的壓力,才采取了象征性分紅,而這種分紅行為僅僅只是屈服于行政壓力,而非市場約束機制,況且監管部門沒有對分紅事宜做出強制性措施,于是上市公司分紅具有很大的不穩定性,而且上市公司的主動性并不高。
因此,分紅制度僅靠上市公司自覺性是不夠的,必須要采取必要的約束性措施。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制度除了要與再融資掛鉤外,還可以將其與大小非減持掛鉤,對于那些不分紅、不盈利的垃圾公司,應立即限制其大小非拋售的行為,并及時讓其退市;其次,分紅制度還可以與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掛起鉤來,如果上市公司不分紅,高管們的薪酬也應該隨之打折扣;另外,分紅制度最好也與退市制度掛起鉤來,如果一些公司長期不分紅、股價持續低迷,股價連續幾年都在凈資產和發行價下方徘徊,凈利潤增長為負數,而且股票的內核價值又未提升,對于此類公司必須采取退市處理,因為這些公司對投資者而言長期并沒有做出貢獻,反而成為套牢股民的繩索,讓此類公司退出得越早對維護市場環境越好。
同時,還得防范上市公司的“惡性分紅”行為,比如一些中小板和創業板的公司,在超額募集資金之后,便在上市當年就采取高比例現金分紅,其實這又走了另一個極端,這實際上是一種“惡性分紅”,是一種變相的套現行為,對此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要防止少數人損害大多數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