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揚子晚報》報道,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新加坡城可謂是寸土寸金……然而,新加坡卻實現了“居者有其屋”的夢想。這歸功于政府提供的“組屋”,在過去40多年的時間里,新加坡政府共修建了96.8萬余套“組屋”,目前約84%的新加坡人居住在“組屋”中,其中絕大部分人是自有產權。 新加坡是個發達國家,富裕非我國能比,但其通過推行政府“組屋”制度,實現民眾“居者有其屋”的做法和經驗,仍給我國保障房制度眾多啟發: 啟示一:政府應當成為保障房建設的主體。新加坡所有的“組屋”由政府投資建設并統一定價,以成本價出售給民眾,組屋的價格十分優惠。而在國內,由于保障房多由以贏利為目的的房地產商負責開發修建,導致一些優惠政策在執行中打了折扣。 啟示二:保障房供應的對象和群體應當擴大。新加坡的民用住宅房地產市場由“政府組屋”和“私人公寓”兩部分組成,前者類似中國的經濟適用房,后者完全由市場調節。在過去40多年的時間里,新加坡政府共修建了96.8萬余套“組屋”,目前約84%的新加坡人居住在“組屋”中,這說明新加坡的政府組屋制度覆蓋了絕大的群體,即只要買不起“私人公寓”的,都可以申請購買“政府組屋”。 啟示三:良好的質量和高效的管理。在新加坡,很多組屋都建在地理位置非常優越的地方,多位于最黃金的地段。而且,新加坡的組屋每七八年會重新粉刷一次。不僅如此,政府還會定期制定組屋區更新計劃,包括修補混凝土剝落、更換污水管、增設電梯等等。一些政府組屋早已經全部建完,很多居民也已經入住,但是發展局的工作人員依然要在服務中心工作六個月,接受住戶們對各種問題的反饋,并及時協調解決工程質量問題,有一點小細節瑕疵,都會要求施工方返工。這些做法為新加坡“組屋”制度的成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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