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自行設定90天的維修期限,蘋果設置的“霸王條款”還很多,由中消協等共同發表的
《蘋果維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點評意見》中,就提到了5項條款:維修可用翻新件,自定舊件歸屬;維修造成產品損壞僅賠維修款;運輸損壞不免費維修;逾期未取機,視為放棄所有權;自行限定責任范圍等。 然而,蘋果公司在中國涉嫌違法的事情還不止這些。例如,前不久媒體報道,新一代iPad產品火爆銷售之時,近百部文學作品在沒有得到任何授權的情況下,被擺在蘋果應用商店出售,甚至免費下載,由此引發22位中國知名作家向蘋果公司集體維權。更早前,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之間關于iPad商標擁有權也鬧上公堂。更可惡的是,蘋果公司對于消費者的投訴倨傲無禮,甚至讓消協找不到一個蘋果方面的對接人。從這些事例看來,蘋果公司簡直將中國視為叢林社會、冒險的樂園,可以自行設定規則而無須遵守中國法律。 蘋果公司這般行徑與姿態,是近些年跨國公司在中國的一個縮影。這些跨國公司在母公司所在國,或者歐美一些國家,他們顯得文明守法,彬彬有禮,一旦邁入處于劇烈轉型時期且法制不健全的中國,他們就敢于作奸犯科、視中國法律為無物,自定規則,并美其名曰“入鄉隨俗”。一個典型的事件是,諸多跨國公司在母公司所在國規規矩矩,一旦步入中國卻卷入一樁樁行賄的丑聞。 最近在寧波發生的一件小事,最能反映一些跨國公司和外國人的心態。在寧波,倆外國人坐在草坪邊上嗑瓜子,丟得一地瓜殼。當一位寧波市民示意不要亂丟垃圾時,他們不但沒有感覺任何不自在,還義正詞嚴地說:“沒事,這是中國,你看誰都是這樣的!”有些跨國公司高管認為,反正中國法制不健全,許多人都不守法,那我們來了也沒有必要守法,甚至不但不守法,而且要比其他人更不遵守規則,如此才能搶占先機。 法律的不健全、國民的不守法,這不是跨國公司違反我國法律、自定規則的理由。因為任何一個公司,只要進入我們國家,都得遵守我們國家的法律,這是尊重我們主權的體現。當然,這里面也有值得我們反思的地方,我們的國民是不是更應當自覺守法,執法機構是不是應當嚴格執法,如果我們都做到了,跨國公司就無話可說了。 跨國公司常常藐視我們的法律,與我們自身的執法力度不強有關。長期以來,由于招商引資的壓力和政績的誘惑,我們的執法部門對于跨國公司的執法往往
“投鼠忌器”,跨國公司在執法方面實際享受著“超國民待遇”。就拿蘋果公司的諸多違法行為,包括“霸王條款”和侵犯版權,遭受行政執法部門查處還在少數。如果行政執法部門加大打擊力度,蘋果公司也不至如此對消費者無禮。巨額的罰款和停業整頓的處罰,會讓他們好好反思自己闖法律關的行為。 再一個是法律完善的問題。一些跨國公司也會在他國推行
“霸王條款”,但很快就自食其果,因為法制發達國家的各種司法救濟讓他們難以支付違法成本。我們需要反思如何完善我們的公益訴訟制度、懲罰性賠償等制度,需要讓消費者更加暢通地獲得司法救濟?傊,我們必須讓司法來教育蘋果等跨國公司遵守中國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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