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去過歐美發達國家的人都有過這樣的體驗,擰開水龍頭接上水就能直接飲用。與此形成對照則是我國的機場、酒店自來水龍頭邊,往往貼著“非飲用水”、英文“not
for
drink”的溫馨提示。 7月1日起,由國家標準委和衛生部聯合修訂出臺的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正式實施。和1985年的舊版國標相比,新標準的指標由35項提高到106項,重點加強了對微生物、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的控制要求,與世界上最嚴格的歐盟水質標準基本同步。 隨著新國標的正式實施,公眾對自來水直飲也有了新的期待。那么,新國標實施后,是否就意味著我國的自來水可以直接飲用了呢? 事實上,生活飲用水新國標在2007年就已經發布,但受限于大部分自來水廠的工藝設計仍然相對落后,有能力完成新標準106項指標全檢測的自來水廠數量不多,所以特地設定了5年的過渡期。但5年過渡期滿,形勢依然不容樂觀。前一陣,針對“城市自來水出廠水質合格率僅50%左右”的社會輿論質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給出的正式統計數據是:按106項新國標檢測,自來水達標率為83%。換而言之,仍有17%的自來水出廠就不能達到新國標的要求,這還不考慮管網輸送過程中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 筆者對今年3月在四川調研飲水安全的一個場景記憶猶新:一位地級市自來水廠負責人十分自豪地專門介紹,他們的水廠能夠檢測106項指標。時至今日,仍有自來水廠以具備檢測能力為榮,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我國自來水離直飲時代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從理論上說,如果現行新標準106項都能達標,自來水就可以直接飲用,但當前最大的問題是新標準如何真正落地。 有人認為,許多城市供水都屬于地方政府負責的市政公用事業,其壟斷特性造成了運營和監管的不透明;也有人提出,自來水達標難恰恰是供水服務市場化導致的,當前水價偏低,許多供水企業連年虧損,無力改進工藝,難以保證供水水質,而保障安全供水應當是政府的公共事務,政府應加大投入加以解決。 其實,自來水具有商品和公共服務的雙重屬性。供水服務的企業經營模式國際通行,有助于降低服務成本,但是政府部門的責任同樣重要。 目前,我國自來水廠的水質檢測基本是供水企業自檢自報,行業管理缺位嚴重。此外,提高水質檢測能力、明確監管主體與改進自來水處理工藝、改造供水設施也很重要,這更是新標準落地的當務之急。 當然,自來水實現直飲需要一個過程。我國的飲用水新標準主動與世界接軌,已經是一大進步。期盼著自來水直飲時代早日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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