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近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雖然按家庭來征收累進個稅似乎簡單合理,但是從13億人口這個整體來觀察,讓家庭來申報其應稅所得會使成本高到難以實施的地步,我國按家庭計征個稅不可行。
也許正如劉所長所說,個稅按家庭征收確實存在很大的技術障礙和現實障礙,征收成本也會大大提高,但這并不是放棄個稅征收改革的理由。眾所周知,按照中國目前的實際情況,特別是信用體系建設嚴重滯后,可以說沒有一項稅收是能夠“簡單”地就能征收到位的。其實,個稅按家庭征收,其復雜性并沒有劉所長所說的那么嚴重。一方面,相關數據已經比較完善,不然,像農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收入等數據是如何統計出來的?總不是拍腦袋的結果吧?這些數據能夠統計出來,居民家庭收入怎么統計不出來?另一方面,就算統計結果存在一些問題和疏漏,甚至有不少漏項,只要核算方法科學、合理,也可以在工作中慢慢完善。如果因為情況復雜,就放棄對個稅按家庭征收的研究和思考,就不去制定方案,那么個稅征收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就永遠得不到解決,個稅對調節社會財富的作用也永遠得不到有效發揮。
至于征收成本高、高到難以實施的地步,就更是無稽之談了。從1994年實行分稅制財政體制以來,有關征收成本過高的問題就一直為社會所詬病。因為,無論是辦公條件還是工資福利,稅務部門都遠高于其他行業和部門。為什么這時就不考慮征收成本了呢?退一步講,就算個稅以家庭征收可能使征收成本大幅提高,但與目前個稅征收不公問題相比,孰優孰劣呢?況且,隨著各項制度的不斷完善,征收成本是會越來越低的。
對稅收來說,公平比什么都重要。特別是個人所得稅,如果離開了公平二字,其調節社會財富的作用也就基本失去了。所以,個稅按家庭征收,不管情況有多復雜,只要能夠促進社會財富的公平分配,都應當積極探索,并拿出實實在在的行動,而不是知難而退、知難繞道。即便成本和代價大一些,只要能夠將個稅征收改革推向深入,能夠通過改革給人民帶來更多的福祉,都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