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每家公司都在披露未來三年的股東回報規劃,其中都對現金分紅加以重視,似乎只有現金分紅才是對股東最好的回報。本欄認為,這些股東回報規劃基本大同小異,都是為了應付監管要求而完成,不僅缺乏誠意,也不具備很高的可操作性。 隨便拿出一家華聯控股的股東回報規劃,公司先介紹了自身的經營背景,并強調自己屬于房地產行業,是資金密集型企業,言外之意就是現金分紅如果過多,會影響公司未來長遠業績發展。同時該規劃也出具了最低現金分紅比例,即當年現金分紅比例不低于當年實現可分配利潤的10%;連續三年累計現金分紅不低于最近三年實現可分配利潤的30%。該規劃還同時表示,如果公司不能按照這個比例進行現金分紅,也不是完全不可以,只是要走一些程序及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欄無意說華聯控股現金分紅意愿不強,也不想說華聯控股不愿意回報股東,只是所有的上市公司都要發布股東回報規劃,這上千家上市公司又有幾個是發自內心的愿意對股東進行現金分紅?這一流程很像暑假老師給學生留作業,讓學生假期每天寫一篇日記,最后大多數學生都是開學前緊急惡補,今天干了這個,明天干了那個,不求文筆,只為交差。 其實上市公司不同,對股東回報的動機和方式也不盡相同,只要上市公司高管能夠做到自身利益與股東利益一致,不進行內幕交易,不通過關聯交易損害其他股東權益,然后認真對待公司品牌和客戶,讓公司業績保持穩健增長,使股東價值不斷增加,就是對股東的最大回報。至于要不要把現金直接分給股東,大可以由各家公司自由發揮,而非必須要在三年前就對未來做出現金分紅的規劃。 對于三年以后的事,本欄大膽預測,這些股東回報規劃最終很少能落到實處,現在的分紅規劃幾乎都是通過拍腦袋決定的,很有“現金分紅運動”的意思。即使是真的按照當初規劃實現了現金分紅的企業,也未必是對投資者真有好處。原本不想現金分紅的公司硬要現金分紅,要么犧牲發展速度,要么還需要通過再融資找股東要錢,對投資者都不是一件好事,最終得利的只有稅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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