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多無法在境內上市的民營企業,多年來一直通過紅籌架構和VIE模式“曲線救國”,F在,大門終于打開:中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有關部門準備在加強內地企業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水平的前提下,適當放寬內地企業赴港上市規模方面的條件,支持符合條件企業赴港上市。 據了解,目前有不少中小企業希望到香港上市,但是,它們并不能滿足目前所需要達到的條件,即俗稱的“四五六”:根據證監會規定,內地企業若要以H股形式赴港上市,其凈資產必須不少于4億元人民幣,集資金額不能少于5000萬美元,在過去一年稅后利潤不少于6000萬元人民幣。依照港交所規定,申請上市的企業只需要在過去3年合計盈利不少于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不少于2000萬港元,上市時市值至少20億港元。 監管層降低內地企業赴港上市門檻,應該說是為中小企業赴港上市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解決就業的主渠道,是社會穩定之基,創新創業之源,關系到國民經濟增長后勁。只有眾多的中小企業發展起來,我國的經濟發展才有后勁。但是,多年來,融資難卻成為困擾中小企業發展的“頭號難題”,而銀行等金融機構也因“嫌貧愛富”飽受詬病。特別是自2011年以來,受歐債危機的持續影響,中國外貿企業訂單銳減,加之國內經濟增速放緩,中小企業“融資難”、“盈利難”問題日益突出。甚至一些地區發生民間借貸信用危機,對當地經濟發展造成了較大沖擊。 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國家也出臺了一系列的舉措,包括減免稅負、政府定向采購、出臺扶持政策、服務機構建設等。但是,從近期的一系列數據來看,雖然可以確認短期宏觀經濟底部,回暖有望延續,但是在這種暖意涌動的背景下,中小企業的發展并不樂觀。因此,在經濟初步回暖企穩的時點之上,迫切需要把加快中小企業發展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大對以民營經濟為主體的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促進它們健康快速發展,不能因為經濟回暖就松勁懈怠或偏廢。 此次監管層指出,將降低內地企業赴港上市門檻,對中小企業來說是一個利好的消息。我們看到,長期以來我們對于企業在上市的這個問題上,執行了一個相對來說比較嚴格的標準。在這種情況之下,可能會產生一種現象,就是上市的門檻定得很高,但上市之后它的行為監管卻相對的疏失,這樣會導致股市在發展過程中遇到一些波動。如果把內地企業赴港上市的規模和香港上市的規模完全的對接起來,可以使得更多具有快速成長能力的中小企業依托香港市場取得更好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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