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社科院發布社會保障綠皮書。其中福建等5省市調查顯示,受調查的低保家庭中,6成不是貧困家庭,有近8成的貧困戶沒有享受低保救助! 這份調查只在安徽、福建等5個省份進行,受訪的低保戶只有696戶。從調查的樣本選擇和范圍來看,“8成的貧困戶沒有享受低保救助”的結論,只能是對應此次具體調查,而不能上升為對目前全國低,F狀的描繪。但檢索近年來的媒體報道,農村低保問題,如“人情!、“關系!钡男侣,卻不鮮見。其中較為引起關注的是,河南省2011年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檢查,共取消不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近28萬人,其中因家庭收入好轉取消18萬人,因“人情!薄瓣P系!焙吞峁┨摷傩畔⒌仍蛉∠1.5萬余人! 低保的發放亂象,曝光的不少,各方對策也沒少提,重要手段有增加低保發放的總量和透明度。但低保的錯發與漏發,與總量的關系并不大。漏發、錯發還是屬于政策執行中的偏差。當然,這個偏差與低保標準本身的一定模糊性不無關系。大部分地區的低保線是根據相應的貧困標準劃定,正如綠皮書所提示的,農村家庭由于收入統計和計算上的難度,為政策實施過程中的濫用職權、弄虛作假留了余地! 值得重視的是,農村的低保問題,與現階段的鄉村治理格局密切相關。傳統鄉村熟人社會結構在逐步瓦解,村民對于村干部信任減弱,村民互信和共同價值體的維護都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失范。加上低保標準模糊,使基層干部在低保發放上的權力過大、彈性過大。這種背景下,對于可能出現的發放不公,村民不是從公平的角度去監督或者說維護權利,而是激發了人們動用各種手段甚至不正當手段爭奪低保,助推了“關系!,“人情!钡纳! 基層干部在低保問題上的權力過大造成發放的隨意性,如果權力上收,則會提高監督成本。發放環節的程序公開或是必然選擇。但是,村一級程序公開的動力從何而來?村民權利意識的形塑是不可缺的一環。一來,需要消除把低保當成施舍與賞賜的認知誤區。這不僅是針對一些工作人員,村民同樣如此:一方面,拿低保不光榮,村民家庭轉好后應及時取消低保;另一方面,低保并非“有搶白不搶”的香餑餑,而是福利權利。其二,權利意識還應體現在,對于低保的發放,所有村民應具有知情權。有了知情權,才有監督權,才有可能在分配過程中體現更多公平、公正。歸根結底,強調權利意識,是要激發村民對于作為公共事務的低保發放的關注和參與熱情。 對低保漏發、錯發的原因追問顯然不能僅僅停留在基層。在現階段,大多數地方的低保發放可能同時面臨著提質和擴容的雙重壓力。所以,在“應保盡!边暫時不能實現的背景下,即便排除權力尋租的可能,低保名額在地區間的分配,也還是會存在名額競爭的現象。這要求,低保發放的系統透明度都要提升。以看得見的形式,贏得村民的信任。 低保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一環,本身就是公民的福利權利之一。除了落實村民的知情權,對于符合條件的村民未能領取,也應保障其申訴權利?傊,低保不能異化成一種競爭性資源,它本身是致力于社會公平,不能在實施過程中衍生新的不公。這有賴制度性透明,也有賴權利意識的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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