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騰訊公司、通信運營商、工信部等紛紛表態,以及消費者、媒體競相發表觀點,關于微信是否收費的爭論持續發酵。撥開情緒化的表達和過于細節的爭論,筆者以為,深入討論和剖析“微信該不該收費”這一話題,對全面理解公平競爭、技術創新、消費者保護,乃至政府職能轉變、完善市場經濟體制都具有現實意義。 所謂“微信收費之爭”,核心問題包括:誰來收費、向誰收費、為何收費? 根據目前情況,通信運營商最可能成為收費方,消費者則是“買單”人。運營商的收費理由一是數據流量費,二是“信令資源費”。對前一個理由,眾多消費者不太認同,因為消費者使用微信時已支付數據流量費,再次征收屬“二次收費”。至于微信占用信令資源過大之說,“信令收費”前所未有,似不應由運營商單方面決定。即便作為新收費大類目,也需向公眾明確核算過程和單價標準。且占用信令的不僅是微信,也包括微博等大量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甚至傳統基礎語音通話和短信服務也占用信令資源。單獨對微信收費,容易有不公平競爭和產品歧視之嫌。 另一種可能的收費模式,是騰訊公司向微信用戶收費。騰訊已經表示,微信基本服務將免費,未來附著其上的增值服務有可能收費。作為產品提供者,騰訊有決定微信收費或免費的權利。如果騰訊認為微信產品已對消費者產生足夠黏性,消費者又愿意為產品支付費用,這就成為簡單的市場買賣關系。因為消費者有足夠選擇,可以選擇付費使用,也可以“用腳投票”。不過,考慮到騰訊多年前曾計劃向新增QQ用戶收費,結果導致市場險被其他產品占領的往事,以及中國互聯網特別是移動互聯網產品大多免費使用的背景,騰訊恐難對微信基本服務內容輕言收費。 第三種可能的收費模式,是運營商向騰訊收取一定費用,這也是市場目前認為最可能的版本。運營商之所以認為收費合理,主要是微信的產品模式確實占用了運營商的大量資源,但是在現有市場規則下,這種資源占用并未能充分轉化為運營商的收益。騰訊正是巧妙利用了規則,迅速做大市場規模,加大了與運營商談判的籌碼。不過,騰訊應該也明白,雖然被譽為“最賺錢的互聯網公司”,但是在三大通信運營商面前,其資產實力和政策影響力都處于弱勢地位。若任由雙方同臺自由博弈,結果不言自明——運營商一旦斷了網絡后臺,微信就成了無水之魚。因此,若能與運營商達成和解,通過合理商業模式實現共贏,騰訊應該不會拒絕。 可以看到,“微信爭論”涉及的運營商、騰訊、消費者三方,市場地位明顯不對等:運營商的話語權強于騰訊,而消費者最無力。因此,在這場貌似屬于企業之間,實則涉及3億多用戶的商業博弈中,監管部門的適當介入十分必要。如何介入,則是對市場規則和管理智慧的考量。 首先,應保證消費者的利益,確保消費者使用微信產品的權利不因商業競爭而受到損失。無論是運營商還是騰訊公司,如果涉嫌通過市場壟斷或相對壟斷地位,對消費者收取不合理費用,都應明確制止。 其次,應維護市場公平環境,保證競爭在公正、透明、有序的規則內進行。運營商維護原有業務不受沖擊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其維護手段只能是產品創新和服務改善,而不是依靠市場壟斷地位。騰訊公司也應明白,商業談判中最好的結果是合作共贏而不是“一家通吃”。 再次,進一步鼓勵技術創新?萍歼M步的目的是為消費者帶來更為優質廉價的服務,通信產業加快升級是大勢所趨,移動搜索、移動閱讀、移動支付等創新應用層出不窮,也為市場帶來新的契機。從長遠看,政策制定和市場監管部門不僅是市場競爭的公平“裁判”,還應成為創新技術和商業模式的推動力量。 從這個角度來說,“微信是否收費”已不是每月幾元錢的小事,也不再僅僅是場商業紛爭,其結果將反映并影響我國的商業環境和市場經濟建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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