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約有2.64億的農業戶籍人口生活在城鎮,在“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進程中,提高這部分人口的生活質量將是工作的首要任務。中國家庭金融調查發現這部分人群有一個明顯的特征,即儲蓄率偏低是一種被迫適從。 從收入角度來看,高收入的家庭儲蓄率更高。數據顯示,55%的家庭沒有或幾乎沒有儲蓄,而同時中國收入最高的10%的家庭儲蓄率高達60.6%,其儲蓄額占儲蓄總額的74.9%。從戶籍屬性看,農村到城鎮流動人口家庭儲蓄率為11%,而城鎮家庭儲蓄率為41%,農村到城鎮的流動人口家庭儲蓄率僅為城鎮家庭的1/4左右。 導致流動人口家庭儲蓄率低的原因,首當其沖的是通脹對生活成本的抬高侵蝕其本身就過低的收入,使其難有結余。數據顯示,流動人口家庭總收入和總消費分別為50276元和44828元,城鎮家庭分別為90688元和53543元。當前真實通脹水平抬高了所有人的生活成本,使流動人口家庭城市雖生活節儉,但卻因收入水平過低而難有結余。如對滿足生存必需的消費(食物和衣著),流動人口家庭人均食品支出為3000元,低于城鎮家庭人均食品消費水平5100元,農村流動人口家庭食品消費處于節儉狀態。人均衣著支出,流動人口家庭為682元,城鎮家庭為1167元,城鎮家庭人均衣著支出幾乎是流動人口家庭的2倍。 而流動人口低收入,除勞動力市場歧視外,如旨在保護本地勞動力的戶籍束縛使流動就業人口難以進入收入水平相對高的領域,政府的轉移性收入也加大流動人口家庭和城鎮家庭的收入差距。通常而言,在社會保障缺乏的情況下,預防性儲蓄動機會更強烈,但是我們看到的是流動人口家庭低儲蓄率與低社會保障共存的矛盾狀態。 具體而言,由于戶籍制度的原因將導致農村流動人口家庭教育支出負擔高于城鎮家庭。流動人口家庭教育支出占總收入比重為8%,人均教育支出為1138元,其中農村到外市縣的家庭高達11%,人均教育支出為2293元,而城鎮家庭僅為5%,人均教育支出為1453元,可見是否擁有本地戶籍對家庭教育支出影響巨大。 同時,流動人口的社會養老保障覆蓋面窄,并且保障水平低。62%的流動人口沒有任何形式的社會養老保障,而城鎮人口中有88%的人口擁有社會養老保險或離退休工資。在已領取養老保險和離退休金的流動人口家庭,年養老金和離退休收入只有5139元,而城鎮家庭高達17730元。對于醫療保障,流動人口為79%,城鎮人口為91%。流動人口醫保報銷比率為35%,其中農村家庭僅為8%,而城鎮家庭為42%。流動人口失業保險覆蓋率也低于城鎮人口。顯然,一旦流動家庭成員生病或是失業,儲蓄的缺乏會對他們的正常生活造成極大的沖擊。 總之,人口老齡化使勞動力供給偏緊下,對勞動力的吸附能力將成為衡量一個城市競爭力的重要指標,因為流動人口帶來的不單是流入地的公共福利支出,更是一種勞動力稀缺資源的輸入和財富創造能力。因此,加強公共服務均等化,摒棄以戶籍配置社保福利的公共服務供給體系,吸引更多適齡勞動力參與城市建設,既可緩解本外地人基于身份下的矛盾沖突,又能增加城市的財富創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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