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年底,住建部提出將全國40余城市個人住房信息統一聯網查詢。7月1日是住建部年初承諾的實現500城個住房信息系統聯網的截止日期,而如今期限已過,官方卻沒有任何關于聯網成功的表態和介紹。(7月2日《每日經濟新聞》) 推進三年,個住房信息系統聯網仍無實質進展,令人失望。房產作為重要的物權客體,直接關涉到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數。住房信息聯網,公示房產信息,實現跨區跨地區的住房信息查詢,對居民而言,可以更便利地自主選擇住房。而結合國家的住房限購政策,可以與宏觀調控相呼應,減少房產市場的泡沫,穩定房產市場的正常交易。對于公務人員,實行房產登記,使其置于透明狀態,無疑可以有效束緊權力。 按理說來,住房信息聯網不僅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而且在技術上也并沒有太大的難題,但是住房信息聯網為何難以推進呢?只怕住房信息聯網并不是一個“能不能”的問題,而是一個“敢不敢”的問題。說起住房信息聯網,難以避開的還是利益糾葛,公權腐敗。 提起房產問題,高房價之外,房產腐敗更戳人眼球!胺渴濉、“房嬸”層出不窮之外,前段時間審理的劉志軍案件中,該案涉及的房產多達374套,這無疑直指了住房信息聯網難以推進的問題所在。要而言之,住房信息聯網,房產信息公開,直接關聯的是公權腐敗問題。讓非法得利者“曝家丑”,難度可想而知。 只是,住房信息聯網推進三年難有進展和“房叔”、“房嬸”的相繼曝光這種“交相輝映”的現實丑態,難免令公眾加重質疑:目前暴露出的一些房產腐敗現象,是否僅僅是公權腐敗的冰山一角?那些躲在陽光下的“房叔”、“房嬸”究竟還有多少?這些都是公眾心頭難以褪去的疑云。 住房信息聯網不能建立,百姓知情權難有期待,反腐也將難以推進。建立全國性的城市住房信息統一聯網查詢系統,進行不動產登記公示,實現住房信息公開,既是公民保障個人權利的必要手段,更是制約公權力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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