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賽康暫緩發行再次暴露出IPO新政存在巨大的漏洞。對于暫緩發行的原因,雖然發行人與主承銷商給出的解釋是“考慮到本次發行規模和老股轉讓規模較大”,但實際上其72.99元的高發行價格更值得關注。
此次IPO重啟,監管部門核準新股發行的批文如雪片般飛來,新股發行公告更是呈“井噴”態勢;在新股發行市盈率方面,低于30倍甚至20倍者有之,超過40倍、50倍甚至欲以60余倍市盈率發行者有之。奧賽康發行市盈率因高達67倍,不僅成為千夫所指,亦被暫時性打入“冷宮”。
新股發行暫停一年多,是整個市場付出了巨大代價的結果。毫無疑問,這筆“學費”我們不能白交。此次IPO改革,劍指“三高”的意圖非常明顯。不幸的是,老“三高”的問題還沒有解決,又產生了高價、高市盈率、高價套現的新“三高”問題!靶氯摺卑l行的現象已經引起監管部門的注意。本月12日,中國證監會制定和發布了《關于加強新股發行監管的措施》!洞胧分饕獜娜齻方面對新股發行過程進行監管,重點又在于從發行市盈率著手抑制新股高價發行。發行市盈率“高壓線”再次出現,也立即產生效果,1月14日,眾信旅游等新股公布的發行市盈率均低于行業平均市盈率。
抑制新股“新三高”發行,可采取多種舉措,比如提高詢價時高報價剔除比例、設置老股轉讓不能超過總發行量的占比等,其實都是不錯的選擇。此外,對投行的約束與懲處力度無疑亦是不可忽視的一個方面。
IPO新政背景下,券商投行將享有更大的自主權。主要表現在,由于新政下存量發行機制啟動,發行多少新股,轉讓多少老股,個中是大有文章可做的。像奧賽康發行方案中,老股轉讓數量是新股發行量的2.5倍,明顯有利于發行人股東。站在發行人與券商投行的角度,其更愿意采取大比例轉讓老股的方案。畢竟,此種方案發起人股東能以較高的價格直接套現,而券商投行亦能從中獲取最大的利益。
此外,哪些機構、專戶或個人投資者能夠進入詢價環節,哪些詢價對象能夠獲得配售,具體配售的數量又是多少,這一切都是券商投行說了算。因此,如果詢價對象不按照券商投行的意愿報價,將無法分食新股的一杯羹。從媒體報道的消息看,某些券商投行在詢價前,不乏對詢價對象的報價進行“窗口指導”的情況。正是由于這個原因,筆者以為在券商投行的權力放大之后,需要對其建立相應的約束機制。畢竟,權利與責任必須對等。事實上,《措施》的出臺,其中就有約束券商投行的作用。對于在新股發行與詢價過程存在違規行為的券商投行,監管部門必須進行嚴懲,以維護市場的公平與來之不易的IPO重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