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證券生物醫藥首席分析師張明芳近日深陷輿論漩渦。盡管研究員向機構提供內幕信息已不是什么稀罕事,但很少人能抓到真憑實據;蛟S是張明芳對微信生態不夠了解,不小心露出了馬腳,券商研究的這一“潛規則”再次引發熱議。
筆者認為,根除內幕信息泄密必須雙管齊下:在規范券商發布研報的程序、形式和內容的同時,督促上市公司加強內幕信息保密管理。
作為中國證券業研究所的一個標桿,中信證券研究所在內部研報發布程序上可以說是券商中最為嚴謹者之一,但遺憾的是竟然出了這樣一件事。記者以為,法規、制度跟不上時代發展是主要原因:無論是監管層在2010年發布的《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還是券商研究所制定的研究報告發布、制作規章制度,均主要針對通過研究所的發布平臺和郵件發布的研究報告,而對研究員和機構之間的電話、短信、微信和面對面私下溝通等渠道則涉及極少。
一個有趣的現象是,當下越是國內排名靠前的分析師,越少撰寫傳統的研究報告。知名分析師要么在上市公司調研,要么就是在機構進行路演,電話、短信、微信和面對面路演已成為知名分析師服務機構的主要方式,撰寫研究報告的主要是一般的研究員。
由此可見,監管部門和證券業對研究員行為的約束,應在規范電話、短信、微信和面對面溝通這些新形式上有所加強。針對目前一些分析師使用不同的手機服務不同機構的情況,監管機構和券商還需在研究員登記手機時格外留意。
此外,從這件事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內幕信息保密管理也出現了漏洞,使相關研究員有機可乘?梢,從源頭上管理好研究員獲取內幕信息的渠道也同樣重要。
盡管監管層在2011年10月已發布《關于上市公司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各地證監局對上市公司內幕信息保密管理的有關工作也有細致的要求,但在市值管理壓力和資本運作雙重驅使下,不少上市公司高管還是與市場影響力較大的研究員之間保持著默契,這便成了滋生內幕信息泄密案的溫床。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只有上市公司真正、徹底地加強了內幕信息保密管理,才有可能從根本上解決研究員傳遞內幕信息的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