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有關宏觀稅負的報道引起了廣泛關注,也掀起了一場中國的宏觀稅負到底高不高的爭論。先是一名學者認為“我國上半年宏觀稅負達到44%”,迅速吸引了公眾的眼球;接著另一則報道認為,我國人均宏觀稅負已高達6338元,其中,北京、上海、天津“名列前茅”,分別達到20347.8元、19192.8元和17993.5元。網友吐槽說,按照這個標準,自己的生活簡直就是“一個饅頭半個稅”。
到底應當如何來看待我國的宏觀稅負問題?宏觀稅負到底應當按稅收與人口的比重來衡量呢,還是應當按稅收與GDP的比重來衡量?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孤立地談論和講座宏觀稅負問題,一定會出現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現象,也很難客觀地評價和判斷出我國宏觀稅負高不高的問題。
宏觀稅負只是企業和民眾負擔重不重的一個方面,而且,在分配制度科學、合理的環境下,宏觀稅負重也未必實際負擔重。相反,宏觀稅負輕,也不代表企業和民眾的實際負擔輕。尤其是社會福利好的國家,宏觀稅負重反而會使社會財富的分配更加公平、更加科學、更加合理。
相關專家認為,國際上對宏觀稅負的計算,分為“窄口徑”和“寬口徑”兩種方式。其中,“寬口徑”包括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在內的全部政府性收入,然后再與GDP進行比較。而我國的“寬口徑”收入主要包括公共財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和社會保險基金收入等四個部分,由此得出的宏觀稅為35%,低于很多發達國家,特別是法國的44%。
這是否就意味著我國的宏觀稅負水平不高、企業和民眾的負擔不重呢?不能這樣看。對中國的企業和民眾來說,除了直接的稅收負擔之外,其他方面的負擔也不能不考慮、不能不引起重視。同時,稅收的使用效率和公共化程度、社會福利程度等,也是不可忽視的重要方面。
就間接負擔來看,除直接的稅收之外,看不見、摸不著、感受得到的負擔,如各種黑色收入、灰色收入、腐敗收入等,也是不可忽視的重要方面。雖然說每個國家都有類似的收入現象存在,但是,嚴重程度不同,對企業和公眾的影響也不同。我國在這方面的問題還是比較突出的,體制內、體制外、法內、法外的各種非稅收性收入,應當不是一個小數目。別的不說,開發企業透露的開發利潤的一半被政府部門拿走,可能就大多不在宏觀稅負所確定的范圍之內。而企業的偷漏稅、未納入到稅收征管范圍的收入、腐敗收入等,也都游離于制度之外,游離于宏觀稅負之外。尤其是腐敗收入,每查出一起案件,數千萬、上億、幾億已成家常便飯。同時,政府部門轉嫁于企業的各種吃喝玩樂費用,也是一個不小的數目。到底有多少游離于制度之外的類似收入,可能不能不與企業和民眾的負擔聯系起來。
不僅如此,近年來,在金融企業的壟斷下,企業的融資負擔不斷上升,多數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負擔都超過了10%,有的甚至高達15%以上,也不能不說是宏觀負擔的重要方面。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財政收入的快速增長,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企業和居民支出成本快速增長的基礎之上的。尤其是“土地財政”的大規模擴張,不僅使宏觀稅負出現了快速加重,而且讓企業和群眾的支出負擔快速加重,尤其是房價,多數城市都上漲了四五倍。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只看宏觀稅負,可能就比較教條了。
假設以上這些條件都不成立,或者說都不存在任何問題,而只有直接的宏觀稅負,亦即相關人士所認定的負擔率只有35%,但這些稅收提供社會公共服務、公共福利的效率,以及社會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社會福利水平等,也應當是考量宏觀稅負高不高非常重要的方面。要知道,如果社會公共服務、社會福利等水平較低,稅收中用于這些方面的比重過低,宏觀稅負的比較也就失去了意義。
看我國的宏觀稅負高不高,不能就數據論數據,也不應將稅收和人口進行簡單比較,而應當全面分析,綜合考量,既要看到數據上的問題,更要看到數據之外的問題,包括直接的和間接的負擔、顯性的和隱性的負擔、稅收使用的公共性、社會公共服務和福利水平等。只有這樣,才能對宏觀稅負的高低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