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段時間,浙江省多家銀行儲戶屢曝銀行賬戶里存款不翼而飛。通過調查發現,多與銀行“貼息存款”有關。
貼息存款簡單解釋為客戶在銀行存款時,當場按約定利率支付給儲戶一定利息,等存款到期,再按央行規定利率支付規定的利息。近年,貼息存款導致儲戶存款“神秘失蹤”案件不斷增多,從熱錢較多的江浙一帶,迅速蔓延至全國各地。貼息存款實質已是銀行多年暗藏在深宮的怪胎,且孳生出“陽光貼息”和“非陽光貼息”兩類,即銀行與符合貸款條件企業合作,讓貸款企業拉存款并對儲戶貼息的,叫陽光貼息;對不符合貸款條件企業,通過資金掮客拉存款與銀行內鬼合作并給儲戶貼息的,叫非陽光貼息。這種怪胎帶來的危害早已引起監管層高度重視,2014年9月11日,銀監會、財政部和央行在《關于加強商業銀行存款偏離度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明令禁止貼息存款行為。
然而,時至今日,貼息存款怪胎幽靈仍在屢屢害人。在筆者看來,原因莫外乎四條。其一,商業銀行畸形存款增長考核機制是首因,只要商業銀行存款考核機制不轉變,“貼息存款”就仍有生存土壤。隨著金融脫媒體,社會資金分流,銀行吸收存款越來越難,一些客戶經理為了獲取業績提成,必然采用“貼息”這一些不規范拉存款手段。其二,銀行規避信貸監管規模使然,一些銀行面對有償還能力的企業申請貸款,出于貸款規?紤],通過貼息存款方式巧妙地躲避監管部門信貸規模監管,達到擴大信貸業績和牟利之目的。其三,銀行轉嫁存款成本沖動。從原來銀行自己暗地掏腰包組織貼息存款發展到由企業掏腰包拉貼息存款,銀行巧妙實現了存款成本轉嫁,企業獲得了貸款,形成了巨大灰色利益鏈,銀行及其員工、資金掮客均獲得了收益,皆大歡喜。銀行因此樂此不疲。其四,監管處于灰色地帶,因為手段隱蔽,取證難,且一直來監管部門疏于監管,查處打擊不力,不足于形成威懾力,致使貼息存款屢禁不止。
從表面上看,貼息存款似乎起到了解決銀行與企業在資金融通上的矛盾,但實際無異于飲鴆止渴,時間越長,銀行中毒越深,儲戶被蒙蔽和受損越大,對經濟副作用就越明顯。細究一下,具有三方面危害:一是導致了銀行不正當競爭,抬高了利率,擾亂了正常存款競爭秩序。貼息存款都是擺不上“桌面”的地下活動,以銀行一年期存款年利率為3.5%的話,如果貼息率為2.1%~2.3%,存款利率無形中被提高到了6%左右。二是為資質不良、別有用心的企業“騙錢”提供了通道。從貼息存款發生存款失蹤案看,大都是不具備條件貸款企業為騙取儲戶資金而產生,而銀行部分“內鬼”利用內控漏洞,積極配合企業詐騙儲戶資金,既導致儲戶資金被騙受損,又為企業和銀行員共同作案提供了契機,滋生了大量違法犯罪案件。三是提高了資金成本,加大了企業負擔,無助于緩解實體經濟融資難、融資貴困局。據調查,通過“陽光貼息”,大型企業實際貸款利率約為9.5%~10%,小微企業則更高一些。而“非陽光貼息”實際貸款利率在10%~15%之間。
貼息存款怪胎是一個寄生在銀行體內的“毒瘤”,商業銀行到了該痛下決心割除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