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近兩年的調研醞釀,以遏制轉移支付腐敗與浪費為主旨的系統性“轉改”終于啟動了。本周一,《國務院關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的意見》公開向社會發布。
《意見》所指的轉移支付主要指上級財政對下級財政的轉移支付。資金用途主要用于財政困難地區提升公共服務和公共用品的供給能力。其余各門類的轉移支付則主要用于補貼新興產業、新興服務業態,扶持“三農”專項補貼等。一言以蔽之,轉移支付資金皆來源于國家稅收,性質上屬于百姓血汗錢,支付過程體現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財政轉移支付在中國發生于中央、省、市、縣、鄉五個政府層級。
中國轉移支付無論是“轉移比例”還是資金使用效率,使用透明度,使用公平性,使用過程監督,使用績效評估等,離一些西方國家成熟的轉移支付都差了一大截。不論是欠發達地區還是發達地區,不分城市和鄉鎮,中國轉移支付領域的“跑、冒、滴、漏、挪、貪、腐”現象都系世界上最嚴重的國家之一,與現今中國的大國地位和國家形象極不相稱。
財政轉移支付落地中國是1994年,當時作為中央地方分稅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倉促推出,一開始規模不大,可到2006年時,在全國年度財政總收入3.9萬億元中,就有1.4萬億元被用于當年的各級財政轉移支付。由是,全國財政用于“上對下”的轉移支付資金,已逼近年度總預算的三成半還多。這些年,國家越來越重視民生改善,各級財政用于轉移支付的資金占比,筆者雖未能查到權威數據以資比對,但作經驗性判斷,這一比例應當比2006年更高一截。
再看一組公開數據。2000年中央決定西部大開發,稍后又決定實施中部崛起戰略。在2000年至2012年的13年間,僅中央財政用于中西部地區的轉移支付資金,累計已達驚人的8.5萬億元?墒,迄今為止,誰都承認,巨額轉移支付資金在使用過程甚至在層層下撥過程中,存在著驚人的“轉移腐敗”和“轉移浪費”。如此巨量的資金投了進去,其產生的實際績效更乃一筆糊涂賬。
這一令人痛心現象長期存在,積年累月地敗壞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越往下,財政轉移支付形同一塊無價的“唐僧肉”,層層都可咬上一口。在資金下撥過程中,最不能容忍的腐敗是克扣、貪污用于貧困人口的救助資金、扶農補貼、基本醫療和基本社保資金。最讓人憤慨的是許多扶貧資金被基層政府中的歪嘴和尚們用于“三公消費”和修建樓堂館所。最令人唏噓的是,如此大額資金的使用績效長期缺乏科學評估,以至于發展到轉移支付規模一年大于一年,由此導致的腐敗與浪費亦一年比一年更令人痛心。
“轉移腐敗”與“轉移浪費”愈演愈烈,根本原因在于一系列制度缺失或形同虛設:一是支付資金一度長期不受地方人大監督;二是缺乏相對統一明了的支付標準;三是具體的轉移支付往往是上級領導的一個臨時動議,抑或是應付某個突出矛盾甚至用來“花錢買平安”的急就章,在各級政府層面,層層缺乏統籌安排。而在面上問題的背后,還有兩個要害性問題:其一,全國層面的轉移支付立法長期遲滯,配套法規和行政規章更系殘缺不全,導致地方在實施轉移支付時缺乏基本的法制約束;其二,腐敗浪費奢糜波及全國各個領域,執紀執法普遍長期偏軟偏弱流于形式,以至于“轉移腐敗”成了并非最具威脅性的腐敗而顧不上下狠心率先予以遏制。
財政改革是最基礎最難的改革,先從“轉改”下刀,依然遵循先易后難的改革理路。然而,“轉改”本身亦需較長年份作為“時間鋪墊”。從制度、法律、監督到新體制塑造,《意見》所及的深化“轉改”內容包括十二個大塊,筆者通讀后以為,未來數年,還是著重于先治標,然后再言治本。從此輪“深改”在其他諸多領域的進展和初步收效作參照物,估計此輪“轉改”已不大可能再走過場,但愿真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