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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7 記者:胡雪良 來源:《市場報》2006-12-27 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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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味精里,竟然一半都是鹽!日前,浙江省質監局和鹽務管理局通報味精專項檢查結果,大量味精產品含鹽量超標。 根據味精行業標準,谷氨酸鈉含量應不低于80%,無鹽味精的谷氨酸鈉含量應不低于99%。目前市場上谷氨酸鈉價格為每噸8000元左右,而無碘鹽每噸僅700元左右。一些味精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大量摻入食鹽(氯化鈉),一些劣質味精的氯化鈉含量甚至超過了60%。 普通人若長期食用“高含鹽”味精,很可能會引發人體碘攝入量不足,對青少年的智力及骨骼發育構成嚴重影響,也容易引發高血壓及心血管等疾病。 檢查發現,杭州天橋味精廠等9家企業生產的10個批次味精的含鹽量和透光率(表明味精純度)超標,不合格率為22.2%。如杭州三江味精廠生產的佳樂牌無鹽味精,谷氨酸鈉含量只有35.8%,杭州天橋味精廠生產的陽海味精,谷氨酸鈉含量只有26.7%,含鹽量高達50%以上。 執法人員在溫州市春江調味品廠檢查時,發現該廠生產的味精無QS生產許可證,并且查獲了無證生產且涉嫌偽造廠名廠址的味精440公斤和偽造條形碼的雞精200公斤。經檢測,該廠生產的味精含鹽量超過40%以上。 同時,質監部門相繼發現慈溪杭橋味精廠和杭州天子福調味品有限公司也無QS生產許可證。本次行動共查獲無證生產味精9000公斤。 檢測中還發現,杭州雪花味精廠等5家企業7個批次產品的標簽不符合標準要求。其中杭州雪花味精廠生產的“特級味精”,谷氨酸鈉含量只有60%,根據標準,只有谷氨酸鈉大于80%的調味品才能稱為味精。 浙江省質監部門已責令相關企業召回已出售的不合格產品,對無證產的一律停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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