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2007-03-07 記者:郭瑩玉 來源:經濟參考報 |
|
|
本報廣州電
廣東省人事廳5日發出《關于加強人才市場招聘會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明確規定,招聘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畢業生或暫緩就業畢業生收取就業押金或其他費用。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中心及各類人才中介機構,舉辦旨在促進畢業生就業的招聘會或者畢業生專場招聘會(含畢業生交流會、供需見面會等),應屆畢業生或暫緩就業畢業生憑學生證或暫緩就業證明免費進場應聘,招聘會舉辦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他們進場,招聘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畢業生和暫緩就業畢業生收取就業押金或其他費用。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