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北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近日聯合對外發布,2007年,北京市城鎮居民有結婚消費的家庭人均結婚直接消費53645元。 據了解,結婚消費分為直接消費和相關消費兩部分。直接消費包括婚紗照、婚宴、煙酒喜糖糕點、婚禮攝影和攝像、迎親車隊、結婚典禮會場布置、購買金銀首飾、蜜月旅游等;相關消費包括購買新房、房屋裝修、購買家具、家電和家用汽車等消費。在本次調查中,2007年婚宴消費人均達到17383元,蜜月旅游消費人均達到4267.9元,結婚儀式消費人均達到了21199.6元的高水平。 調查顯示,結婚消費的增加與結婚青年收入以及家庭收入的提高有一定關系。從家庭人均月收入看,月收入在萬元以上的,其結婚消費達到74747元,月收入在千元以下的其消費為2332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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