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6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孫寶樹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報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工作情況時透露,《工資條例》正在起草中。該條例旨在解決一線職工工資偏低、工資增長緩慢、遭遇欠薪的社會問題,建立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機制。
發現某個問題積重難返就動輒呼吁或者啟動立法程序,對此我一直不看好,因為這樣的“法律萬能主義”犯了“一葉障目不見森林”的毛病,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注定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中國普通勞動者長期處于低工資狀態,其實是一個系統性結構性,甚至可以說是體制性的問題,《工資條例》最多能夠解決一點技術性問題,根本無力解決結構性問題。這種結構性問題至少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稅制不合理,國民創造的財富大部分被稅費拿走。在此情況下,國民普遍工資低,但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日子也未必好過。2007年我國稅收可達5.1萬億元,政府土地出讓金1萬億元以上,央企一年利潤1萬億元。若按10億就業人口估計,平均每個勞動人口貢獻了7100元;按13億人口計,平均每人貢獻了5462元。如果加上“費大于稅”的各種部門、單位截留的收費、罰款、腐敗收入等等,按13億人口計算的人均貢獻額更有可能達到8000元以上。而2007年城鄉居民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不會超過7000多元。
其次是資源性和基礎行業的國企壟斷嚴重窒息了中小企業的生存發展。在去年的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共349家,占企業總數的69.8%;營業收入14.9萬億元,占去年GDP的75%!(2007年9月2日《北京晨報》)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深化中央企業改革”課題組指出,當前中國國有企業改革存在多個新誤區,國企以贏利能力強為理由盲目擴張,在競爭性領域大肆跑馬圈地“與民爭利”,擠壓民營企業的發展;在國企改制過程中出現的外資化傾向令人擔憂;而國資委對國企的管理也仍未理順。
第三是腐敗和潛規則盛行使中小企業生存艱難。比如最近新加坡商人王泉成就不得不準備離開其投資上億元開酒店的福建安溪,因其不懂“潛規則”,不讓當地地稅部門吃“霸王餐”,結果被莫名罰款180多萬元甚至被收取子虛烏有的“小姐稅”。
中國內地在經濟長期高增長的情況下出現低工資、高失業現象,在世界各國歷史上都非常罕見,壟斷、高稅費、法治環境差導致中小企業舉步維艱可以說是主因。此外,低工資還有幾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政府的教育投入不足導致勞動生產率較低。一個國家最重要的投資就是對人的投資,政府的教育投資不足、教育壟斷且管理體制落后,人口就成為“負擔”;反之,人口就成為財富。日本、香港等資源奇缺的國家和地區為何一直面臨“人口不足”的問題,而我們卻一直是所謂的“人口過!,首先應該反思的就是教育投入和教育管理體制問題。
二是社會保障程度低導致工資“競相逐低”。最低工資標準成了“最高工資”,企業甚至采取提高計件工資數量、提高加班時間等變相降低工資。根源就在于占我國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幾乎沒有任何社會保障“托底”,工資自然上不去。農民工的工資無法維系家庭發展,而是長期停留在“生存工資”的水平上。此外,近10年來,在考慮了物價上漲因素后,我國農民工工資水平都沒有真正上漲甚至是負增長,一個重要原因是由于戶籍管制,導致農民工事實上成為與城市工人同工不同酬的“二等公民”。我國勞動力價格一直不高,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創業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太少導致就業崗位不足。調查顯示,如果有10萬元錢,城鎮居民創業意愿不到5%,而60%以上的農民工愿意選擇創業。而中國大學生畢業以后創業率不到1%。但是農民自己的資產如土地、房屋都不能抵押和在城鄉間自由買賣,幾乎從根本上阻礙了農民進入現代金融體系,阻擋了最有創業動力的那一整個群體的創業腳步。綜上所述,解決工資低的主要責任在于政府,把目標集中在企業上面不僅有失公平,而且效果有限。如果企業難以承擔甚至紛紛關門歇業,勞工權益的保障不僅無法實現,反而有可能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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