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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4 趙永新 張向永 來源:市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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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第四次破壞野生蘭花資源沖擊波正在形成,必須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打擊,以免喪失挽救野生蘭花資源的最后一次機會,造成千古遺恨!贬槍θ找媛拥某刺m風,全國政協委員、原國家林業局副局長趙學敏就這一話題接受記者專訪時憂心如焚地說。 去年底以來,有“綠色股票”之稱的蘭花,在市場上被瘋狂炒作,并禍及野生蘭花資源。對此,本報1月30日刊發報道《天價蘭花
炒出來的》予以揭露,引起各方關注。 “上世紀80年代末期、90年代中期、90年代末至本世紀初,我國蘭花遭受了三次亂采爛挖狂潮,野生資源遭到毀滅性打擊!壁w學敏委員介紹,蘭科植物俗稱蘭花,我國有1247種野生蘭科植物。前三次破壞涉及蘭花分布的所有省份。隨后,在野生蘭花自然分布區內,除一些交通極為不便的偏遠地區外已很難覓其蹤影。比如兜蘭,它是《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
物種,嚴禁國際貿易,然而我國野生兜蘭有18種幾乎全部流失到國外。外商因收購麻栗坡兜蘭,把云南文山地區的所有兜蘭幾乎毀滅殆盡。 “值得警惕的是,現在第四次破壞野生蘭花資源沖擊波正在形成,而且非常猖獗。這次破壞比前三次更厲害!壁w學敏擔憂地說:一是濫采波及全國而不是區域性的,涉及面超過以前任何一次; 二是涉及的種類既有主流種類,如春蘭,也有非主流種類,如寒蘭、蕙蘭; 三是影響的方式和程度多樣化。既有蘭花專業人士參與的大規模破壞行動,也有當地居民自發的小規模破壞行為,還有處在發生破壞行為準備階段的勘察行為; 四是挖地三尺式的破壞方式被廣泛應用。這種持續破壞沒有給野生資源休養生息的機會和時間,如不及時遏制,將對我國野生蘭花資源以致命打擊,喪失挽救和保護的最后機會。 趙學敏委員呼吁,有關部門和地方應立即行動,堅決遏制這次大破壞—— 一、盡快完善法律法規保障。我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于1997年1月開始施行,至今已經十年,建議盡快修訂完善,或使之上升為《野生植物保護法》。并盡快公布第二批“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如第二批名錄難以及時出臺,應將1274種野生蘭科植物單獨作為保護名錄盡快予以公布。 二、建立自然保護區。對野生蘭科植物分布范圍廣的地區,協調地方政府,在處理好當地群眾生產生活前提下,劃建以蘭科植物為主要保護對象的自然保護區;對分布范圍較小的地區,可劃建保護小區或保護點,對野生蘭科植物資源切實予以保護。 三、加強執法監管。對于當前已經出現的破壞野生蘭花資源現象,建議野生蘭科資源保護管理部門聯合有關部門開展一次執法大行動,打擊采挖野生蘭科植物的猖獗行為。 四、加強人工繁育產業化發展。野生蘭科植物具有較高的觀賞價值,如國蘭類和杓蘭類等,以及較高的藥用價值,如石斛類、金線蓮類以及手參類,建議在全國范圍內選擇立一批野生蘭科植物栽培馴化企業,發給經營執照,在嚴格監管下規;、產業化發展人工培育資源,滿足市場需求,從而緩解野外資源保護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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