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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安,北京大學法律系教授、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 |
2009年12月,我和北大其他4位學者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審查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建議。我們之所以提出這一建議,主要是基于以下考慮: 其一,《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助長了一些地方領導人違反科學發展觀,過分依賴“賣地”和發展房地產業發展當地經濟的發展思路、發展政策。 其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違反了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則。 其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違反《憲法》和有關法律的明文規定。 其四,《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所構建和支撐的現行房屋拆遷制度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其五,我們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審查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建議,除了上述考慮以外,還有一個動機,就是希望通過我們的行動,推動我國《憲法》和《立法法》設計和確立的法規違憲、違法審查制度實際運作起來。【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