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業的發展,大多以土地資源為載體,而土地有限,必須有保有壓,控制好土地投入的方向。發布實施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就是向社會明示,哪些項目用地必須設置準入條件,加以限制;哪些項目用地要堅決禁止供應。這樣做,對于優化經濟結構、優化用地,確!坝趾糜挚臁卑l展是十分必要的。
當前,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經濟發展確實需要上一些建設項目,但上就該上符合產業政策、符合資源條件和環保要求的項目,不能從一地一時利益出發,以耗費和犧牲資源和環境為代價上那些低水平重復建設的項目。比如,2003年底以來,國家對鋼鐵行業實施了一系列限制性措施,但某省一些地方還在越權審批,自行建設了一批鋼鐵項目,造成鋼鐵產能過度擴張。對這類項目,當然要嚴格把好土地供應的閘門。
對列入限制供地的項目,要通過提高供地的門檻,促使地方政府和企業投資者加快產業結構優化步伐,督促各地淘汰落后工藝,引進新技術,推進產品升級換代,走節約集約、高效利用資源的發展道路。而對那些脫離我國土地國情,大量耗費土地資源的項目,如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高爾夫球場、賽馬場等項目,動輒占地幾千畝乃至上萬畝,而且占的是優質良田,則要堅決說“不”,嚴禁項目“落地”。
限制用地項目和禁止用地項目新目錄是在供地政策上落實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的重要指南,是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在供地環節發揮調控職能、嚴把土地閘門的重要手段和依據。地方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把土地供應關,當限必限,當禁必禁,不符合目錄規定條件的項目,一律不讓其上馬,真正把土地供應政策落到實處;企業和投資商則應根據用地目錄選擇和調整投資方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