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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月28日宣布,將采取六項措施加強醫藥價格監管,緩解群眾看病貴難題。 修改現行藥品定價辦法,調整藥品價格監管范圍,改進藥品價格核定方式,規范政府定價程序。 繼續降低部分偏高的藥品價格,擠壓中間環節不合理空間;研究確定經典老藥目錄,通過指定生產、簡化包裝、降低成本等方式,積極鼓勵廉價藥品的生產和供應。 強化藥品成本和價格的調查監測工作。 對高值醫用耗材價格進行必要干預。 加強對農村醫藥價格管理。 規范醫療服務項目,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積極鼓勵廉價藥品的生產和供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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