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來,日本多把傳統節日的陰歷日期原封不動轉為陽歷。如日本的端午節是陽歷五月五日、七夕節是陽歷七月七日、重陽節是陽歷九月九日等。 目前,日本定為法定假日的節日共有15個。其中,有的是以陽歷日期延續的傳統節日,如春分、秋分;有的是把與時代不合拍的節日冠以新的名稱,如11月3日“二戰”前為慶祝明治天皇生日的“明治節”,戰后改為“文化日”。11月23日戰前是慶祝豐收的民間節日“新嘗祭”,戰后改為“勤勞感謝日”。 此外,實行雙休日后,為了刺激消費,日本于2000年實行了“幸福星期一制度”。將一些節日靈活地定在星期一,以增加“三日連休”。如7月份第三個星期一是“海洋日”,9月份第三個星期一是“敬老日”,10月份第二個星期一是“體育日”等等。不過,有輿論認為,對于勞動者來說,比起增加節日,完善休假制度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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