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產業部、國家發改委日前邀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中國消費者協會、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部分電信、經濟、價格方面的專家,就降低移動電話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問題進行了座談,并將根據座談會意見,近期對降低漫游費提出最終決定。(2月13日《人民日報》)
新方案內容為,不區分后付費和預付費用戶、不區分是否占用國內長途電路,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主叫降為每分鐘0.6元、被叫降為每分鐘0.4元。據說,這樣的調整比原有聽證方案中主叫0.7元、被叫0.3元的降幅要大。但這也只是移動通信企業的統計而已———他們說在漫游狀態下,用戶做主叫的比例高于做被叫的比例。其實,在漫游費成本尚未明朗之時,新方案到底讓利于消費者多少,或者說少收費多少,還是一個未知數。 事實上,有關部門已經承認了降價空間的存在:信息產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從個別電信企業的盈利水平看,漫游費也有進一步降低的空間。那么,為什么不一次降價到位呢?原因是:由于幾大電信運營企業經營狀況極不平衡,進一步降低資費受到一定制約。他們的意思很清楚:為了維持現有電信格局,防止一家獨大的壟斷產生,消費者就為國為己多奉獻點話費吧!設想,如果降低漫游費導致某家企業只手遮天,消費者任由商家宰割的吃苦日子還不是在后頭? 初看這樣的說法十分合理,但仔細分析卻發現其中存在問題。首先,消費者為何要為霧里看花般的漫游費多交費?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付費的多少應與享用的服務多少、質量成正比,在沒多耗費成本、沒多享用服務的情況下,消費者為何要為某些企業獲得超額利潤做不明不白的貢獻?如果是害怕電信市場的壟斷化,那么身為國企的電信企業是被有關部門管理的,只要管理到位,何必怕它為所欲為,一家獨大呢?怕的只是,電信企業享著壟斷的地位,光想著謀利卻不履行國企的義務。 其次,如果不平衡的經營狀況持續下去,消費者要多交費到什么時候?如果說,在短期內不平衡的狀況通過市場的競爭可以打破,那么消費者做個短暫的犧牲也算有個盼頭。但在現有以資源享有決定市場地位的情形下,聯通與移動之間的差距誰說會是越來越小呢?移動與聯通的地位對比在中國電信拆分時已經定下基調,這種格局不是市場化的競爭就可以調整的。所以,現有的漫游費標準,即使能夠短時間保護較弱電信企業的利益,短暫維持電信事業格局,但其手段的屬性也只是治標之策。 既然,消費者不應多交費,而多交費的效果又只是治標,電信事業改革的成本就不應該僅由消費者承擔。雖然,為維持暫時的格局和平衡,需要消費者作出一定的犧牲和讓步,但是這種犧牲和讓步所能緩解的問題將一直存在。如果沒有更積極、有效的手段來調整電信格局,促進電信企業良性競爭、發展,消費者的犧牲和讓步將失去意義,并將成為有失公平、有違市場公正的交易。那時,消費者能夠獲得的是什么呢?無非就是花錢買罪受。這樣的結果顯然也不是此次漫游費調整方所愿意看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