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8日《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布,監管層正式將P2P(網貸)平臺不許涉足的12項行為提上臺面,明確畫下“12條紅線”,確保P2P信息中介定位不走樣。
拍拍貸、珠寶貸和聯金所等多家P2P企業在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時都表示,征求意見稿體現出底線監管思維,對P2P未來是重大利好,有利于行業健康發展。
不過,風控專家、深圳P2P平臺石榴殼董事長李家安指出,監管辦法“美中不足的是退出機制不明確”。如果平臺解散、被撤銷或破產,如何保護廣大投資人的利益?一個平臺可能有眾多項目,可能涉及成千上萬個投資人,五湖四海的投資人如何獨自追索?這些都是需要進一步明確的問題。
辦法再次明確了P2P是信息服務平臺,禁止向出借人提供擔?;蛘叱兄Z保本保息,讓P2P平臺“去擔?;?,讓投資人自行承擔資金風險,確保不偏離信息中介的初衷。團貸網創始人兼CEO唐軍說:“年底的負面消息普遍偏多,監管辦法出臺對于P2P行業是重大利好?!?/p>
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廣州e貸總裁方頌認為,監管指導意見的出臺,意味著從業者要在短時間內作出調整,管理和運營成本將大幅提高,迅速提升管理和運營水平,滿足監管要求。若不能滿足監管要求,也可在整改期內選擇退出這個行業。這既是保護自己,也有利于行業發展。
“監管細則明確了,我們布局也在加快調整?!必斅吠摵蟿撌既怂咎焓硎?,接下來的戰略布局上,將對現有平臺業務進行拆分,針對關鍵業務環節,融合不同層面的優勢,建設更為專業的理財平臺、資產平臺和征信平臺,使公司更符合信息中介定位。
“細則出臺后,我們和互聯網金融平臺合作更有信心了?!敝袊藟圬敭a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要客業務部北京分公司總經理段遠翔認為,監管辦法出臺前,國壽財險內部花費一年左右時間、動用大量資源,聯合財路通推出了業內首個“信貸審核責任險”。
段遠翔說,如今監管辦法本身就是一個標準,有利于銀行保險等大型金融機構制定與P2P的業務合作標準,改變了以往與P2P平臺很多業務合作苦于沒有標準的情況。
“未來一年將是監管具體落地的一年?!敝袊ù髮W互聯網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李愛君認為,監管辦法對P2P線上線下各個環節都作出了明確規范,操作性很強,各地監管機構對投資者保護工作更容易展開,未來網絡借貸將更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