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國證監會發布五宗證券犯罪典型案例。此次典型案例的發布,既是證監會貫徹落實中辦、國辦聯合印發的《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依法嚴厲查處證券犯罪案件,向市場明確傳遞零容忍信號的重要舉措,也是向市場揭示證券違法犯罪手段,普及證券法律法規知識,加強投資者教育與保護的重要方式。
亮明“零容忍”態度
這五宗典型案例分別為:馬某田等人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操縱證券市場案,郭某軍等人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姜某君、柳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王某、李某內幕交易案,鮮某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縱證券市場案。上述案例覆蓋當前證券犯罪的主要類型,彰顯依法從嚴、全鏈條打擊證券違法犯罪的態度,體現執法司法部門行刑銜接配合成效。
據介紹,這批典型案例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亮明“零容忍”懲治證券犯罪的決心態度。綜合運用行政處罰、市場禁入、刑事制裁、民事賠償法律手段,以執法司法實際行動加大資本市場違法成本。依法嚴厲打擊“關鍵少數”,亦不放過在犯罪中起較大作用的一般財務人員。
二是突出保障資本市場深化改革中心工作。典型案例輻射證券違法犯罪高發領域與重點環節,覆蓋上市公司實控人、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對手方、公私募基金從業人員、內幕信息知情人等多元化主體。
三是彰顯證券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打擊合力。案件的成功突破,既取決于行政執法人員的專業判斷、小心求證、細致工作,也得益于公安司法機關的執法手段措施與準確適用法律。
四是兼顧釋法說理與引導宣傳的社會效果。典型案例在發揮正向聚焦、強化警示作用的同時,將為市場主體的行為后果提供穩定的預期管理,有助于增強法治保護意識。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堅持“零容忍”的工作方針,不斷加強與公檢法機關的工作協同,依法嚴厲打擊證券違法犯罪活動,充分發揮典型案件的示范教育作用,持續強化“嚴”的監管氛圍,共同推動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資本市場生態。
證券違法行為呈現三大特點
在當天的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廳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檢察室主任張曉津介紹,2021年至今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各類證券犯罪376人。其中,今年1-6月起訴147人,同比上升93.4%。辦理了一批有重大社會影響的財務造假、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重點領域案件,形成打擊證券犯罪的高壓態勢。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李冰洋介紹,2018年1月至2022年8月,全國公安機關偵辦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操縱市場、違規信息披露、欺詐發行等證券期貨犯罪案件700余起,先后組織偵破了“康美藥業、康得新財務造假案”“葉飛爆料系列案件”“嘉美包裝黑嘴案”等市場影響大、社會關注度高的重特大證券犯罪案件;偵辦非法經營證券、期貨犯罪案件1400余起。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祝二軍介紹,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高度重視證券犯罪審判工作。五年來,人民法院審結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等3種證券犯罪案件共229件335人。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稽查局副局長劉永強指出,隨著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工作的深入推進,證券市場違法多發高發勢頭得到初步遏制,市場生態持續凈化,從嚴監管氛圍逐步形成。從近期證監會依法查辦案件看,有三個特點:
第一,財務造假違規信息披露案件時有發生。供應鏈金融、商業保理等新業態、新模式逐漸成為掩蓋造假的“馬甲”,個別案件呈現系列化發展態勢。大股東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多種套取公司資金方式,嚴重損害上市公司利益。企業從事證券違法行為與債券違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等風險隱患相互交織。
第二,操縱市場專業化、鏈條化、圈子化特征突出。大股東高比例質押上市公司股票,滋生“偽市值管理”不良動機,伙同配資中介、市場掮客、股市“黑嘴”、資管機構形成灰黑利益鏈條?!霸品謧}”配資技術、程序化交易、高頻交易等信息化、智能化工具迭代升級迅速,成為異常交易監控、行政調查取證的新挑戰。
第三,并購重組領域仍為內幕交易違法“重災區”。實控人、董監高等“上市公司內部人”內幕交易多發,并購重組的標的公司、對手方高管涉案亦呈高發態勢,內幕信息管控存在缺陷。窩案、串案增多,借用賬戶實施內幕交易現象較為普遍,避損型內幕交易時有發生。
證券市場違法行為多發高發勢頭得到有效遏制
據介紹,今年上半年,證監會稽查系統深入貫徹中辦、國辦《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堅持“零容忍”工作方針,突出執法重點,提升執法效能,辦理案件400余件,證券市場違法行為多發高發勢頭得到有效遏制,行政執法刑事司法聯合懲戒合力效果持續強化,進一步推動塑造崇法守信的資本市場生態。
一是強化大要案件懲治,提升“零容忍”執法威懾。聚焦重點領域,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違規占用擔保等嚴重影響上市公司質量違法行為。堅持一案多查,嚴肅追究多家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法律責任,進一步壓實“看門人”職責。堅持全鏈條追責,堅決查辦上市公司內部人與操縱團伙串通、以偽市值管理形式惡意炒作違法行為,持續加大對并購重組重點環節和上市公司、重組方高管等重要主體內幕交易違法犯罪行為查處力度。
二是強化機制建設,提升稽查執法能力和水平。優化線索發現分析處理機制,強化信息披露監管與異常交易監控協調聯動。加強案件調查工作組織管理,集中力量快速突破重大案件,及時回應市場關切,為案件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法律責任奠定堅實基礎。加快推進執法科技化建設,積極克服疫情對稽查辦案的不利影響,強化非現場研判能力。
三是強化工作協同,推動筑牢證券犯罪打擊合力。充分發揮最高檢、公安部駐會辦公體制優勢,持續深化證券監管部門與公安司法機關工作協同,加強行政刑事執法司法高效銜接,推動提升刑事案件落地率。今年上半年,證監會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證券期貨犯罪案件60余件、犯罪嫌疑人200余人,并同步抄送最高檢。
四是積極推動出臺證券期貨犯罪案件刑事立案追訴標準,加快修訂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協作文件,加大聯合專項執法行動案件督辦力度,大力支持公檢法辦案、審判基地專業化建設。強化債券市場統一執法,加強與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研判會商,加大債券市場執法力度,維護市場良好生態和信用環境。嚴格落實資本市場重大違法案件內部通報制度,促進跨部門信息互通和執法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