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日前共同發布了《金融監管藍皮書:中國金融監管報告(2024)》。報告主編胡濱研究員在發布會上指出,我國金融監管體系整體有效,國際化水平較高,保障了金融體系整體穩定和安全。當前和未來仍面臨內外復雜形勢,一些金融風險問題與挑戰值得警惕,金融穩定和發展機制需進一步完善。要著力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把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實現金融監管全覆蓋,全面加強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和持續監管,不斷增強監管的前瞻性、精準性、有效性和協同性,以強大的監管助力金融強國建設。
第一,加強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全面加強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證。在中央金融委員會的領導下,要進一步完善我國金融發展和穩定的頂層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和督促落實等機制建設,強化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對金融系統黨的建設的領導和指導功能。
第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構建風險應對長效機制。深入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將防范化解風險長效機制與金融強國建設更好結合。全面加強現代金融監管,優化系統性風險應對及處置的長效機制,構建以宏觀審慎、微觀監管和貨幣政策為支撐的金融穩定治理體系。著重把控重點領域風險,尤其是加速處置房地產及其關聯風險。
第三,跳出金融看風險,以高質量發展作為風險應對的基本邏輯。以全局思維和系統思維統籌好金融風險應對、金融監管改革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等的關系,促進金融與經濟共生共榮,堅持以高質量發展來應對風險的基本政策邏輯。
第四,統籌重點工作,全面提升金融監管有效性。應當著力統籌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金融發展與金融監管、分業監管與綜合經營、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四個重點工作,著力優化政策適宜度和政策一致性,強化金融監管全覆蓋,有效提升風險應對和金融監管有效性水平。與此同時,著力促進金融高質量發展和金融競爭力水平提升。
第五,強化財政金融協同效應,有效防范兩類風險互溢。一是要搭建適合國情的宏觀政策協調配合框架;二是在地方或區域金融風險應對和問題金融機構處置中,要健全權責對等的金融監管體系和風險治理機制;三是金融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妥善處置中小金融機構和房地產企業等的風險;四是財政系統要通過嚴明的財政紀律管控地方政府債務融資行為,構建預算約束與市場約束雙機制,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和債務風險。
第六,推進金融開放和國際合作,有效防范內外風險共振傳染。實施高水平金融開放,提高金融內外關聯度,加強國際監管合作,共同構建雙邊或多邊金融風險處置機制和金融安全防護網,有效防范外部金融風險對我國的沖擊,在實施金融高水平開放的同時有效保障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